對於官司打贏了律師費誰出這個問題,壹般來說,官司打贏了,律師費他都是由原告來進行承擔的,除非法院有相應的壹個判決,或者是原本的合同裏面有相應的壹些合同約定的條款。壹、官司打贏了律師費誰出律師費應當由聘請律師的壹方當事人自行承擔,在某些情形下也可以由敗訴方承擔。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可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4、專利糾紛案件;5、擔保權糾紛案件;6、不正當競爭案件;7、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8、仲裁案件。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壹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二、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樣的1、求助者可到信訪、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所設立的申請受理點進行申請,也可到鄉鎮、街道以及工會、***青團、婦聯、老齡委、殘聯、高校等組織所設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在村(居)委會設立的法律援助聯絡點進行求助。2、先由單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難的證明,然後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辦理;是否符合條件由法律援助中心審定。3、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三、法律援助的對象有哪些1、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2、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客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司法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