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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善剛發表的論文

1.論執行競合,皖法1995,第3號..

2.《論協議管轄與我國立法的完善》,載《學術界》1996,第1期。

3.《起訴的消極條件分析》,發表於《中南政法大學學報》第5期,1996。

4.《關於仲裁協議的若幹法律問題》,發表於《律師世界》第5期,1996。

5.美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建立和發展,《社會科學信息》第7期,1996。

6.“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作為民事再審事由之我見。1997,1號。

7.訴訟成本控制論,法律評論,第1997期,第1期。

8.趙剛、詹善剛:《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公民的訴訟觀念》,《中國法學》1998第1期。

9.代位權的幾個基本問題,政法1998,1。

10.《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法庭審判行為約束軟化的若幹表現及補正》,《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2期,1998。

11.論財產保全代位權,律師世界第4期1998。

12.《論當事人舉證與人民法院核實的關系》,《法律與業務研究》第6期,1998。

13.公證文書的證據效力不要輕易否定,在《律師世界》第9期,1998。

14.論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法律評論》第2期,1999。

15.《美國民事沒收法與正當程序的沖突與公平》,發表於《中南政法大學學報》第3期,1999。

16.論民事訴訟特別地域管轄的立法缺失與完善,《法律》第8期,1999。

17.《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的關系探析——以法院判決的形成為視角》,《法律與社會發展》2000年第5期。

18.關於二審程度反訴的幾點思考,《河北法學》2000年第6期。

19.《完善民事訴訟審前準備程序的構想》,《現代法學》2000年第1期。

20.《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初探》,載《法律評論》2000年第3期。

21.論民事訴訟中的恒定管轄原則,《法律評論》第6期,2001。

22.《論專屬屬地管轄權適用的特點》,載《法律評論》2002年第5期。

23.《關於撤訴的幾個問題》,載《法律評論》2003年第4期。

24.再論民事訴訟中的起訴條件及其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的修改為背景,載《論訴訟法》,2004年。

25.《論我國民事訴訟中證據排除事實的適當範圍和適用》,《法律評論》2004年第4期。

26.《淺談民事執行中的不動產查封方法》,《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2期。

27.詹善剛:《論當事人的陳述》,《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

28.詹善剛、劉顯鵬:“論仲裁裁決的救濟及其適用”,《仲裁研究》,第1期,2006。

29.詹善剛:“論訴訟附錄”,《法律評論》,2006年第3期。

30.詹善剛:《民事訴訟中的幾個問題》,羅家法學論壇(第5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1.詹善剛熊陽:對二審程序附加問題的思考,《甘肅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32.詹善剛、劉丹:《論行政訴訟中的自認》,《湖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33.詹善剛:《論民事訴訟中的自由證明》,《法律評論》2007年第4期。

34.詹善剛、阮誌勇:《論判決的缺失及其救濟》,《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35.詹善剛:《證明障礙比較研究》,羅家法學論壇(第6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年。

36.詹善剛:《論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義務》,載《搜索》2008年第3期。

37.詹善剛:《第三人文件義務初探》,《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3期。

38.詹善剛:《證據合作義務的比較分析》,《法學研究》2008年第5期。

39.詹善剛:《當事人訊問比較研究》,《法律評論》2008年第6期。

40.詹善剛:“我國民事裁判漏判的必要救濟探析”,載《法律與商業研究》2009年第3期。

41.詹善剛、朱建民:《證據保全若幹問題分析》,《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

42.詹善剛:《論我國刑事訴訟中免證事實的適當範圍和適用》,載《中國刑法雜誌》2009年第10期。

43.詹善剛、熊陽:《論第三人文書義務及其對我國立法的借鑒》,何家宏主編:《證據論壇》,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44.趙剛、詹善剛:《10司法改革得失論》,李林主編:《依法治國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

45.詹善剛:《證據法定與法定證據——兼評《中國評論》第63條,《法學》2010,第1期。

46.詹善剛:倡導具體化研究,《法學研究》第2期,2010。

47.詹善剛:《論民事訴訟中自由心證的例外》,《法學評論》第3期,20010。

48.詹善剛:論證明障礙——以德國法為中心的考察,《中國法學》第3期,2010。

49.詹善剛:民事訴訟中的反辯論探析,《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3期,2010。

50.詹善剛:《民事訴訟中證人作證費請求權初探》,載《搜索》第6期,2010。

51.詹善剛、王::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合法性基礎與制度構建,《安徽大學法學評論》第1期,2010。

52.詹善剛:我國民事申請執行期間制度初探——基於《民事訴訟法》第219條修正案的分析,《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期。

53.詹善剛:《民事訴訟中的恒定期間探析》,《學習與實踐》第1期,2012。

54.詹善剛:對民事訴訟期間法律規制的思考,《理論探索》第4期,2012。

55.詹善剛:言詞之辯整體意向研究——德國、日本案例和理論考察及其啟示,《現代法學》第2期,2012。

56.詹善剛: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的定性分析,《法學》第3期,2012。

57.詹善剛:《民事訴訟證據溝通原則研究》,《法學評論》第5期,2012。

58.詹善剛、王《:案外人申請再審問題研究》,羅家法學論壇,第11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

59.詹善剛:“有理由拒絕及其義務研究”,《中國法學》,第1期,2013。60.詹善剛:《論民事訴訟中的勘驗與我國立法的完善》,《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1期,2013。

61.謝少京、詹善剛:比例原則視角下我國民事訴訟刑罰制度的立法完善——以《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為切入點,《內蒙古社會科學》(中文版),第3期,2013。

62.詹善剛劉丹:民事訴訟保全的類型學分析,《江蘇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期,2013。

63.詹善剛、劉丹:民事訴訟中的調查配合義務探析,《證據學》第5期,2013。

64.詹善剛:《民事訴訟中的罰金刑評析》,《法律與商業研究》第6期,2013。

65.詹善剛:論民事證據調查的正當法律規則——以證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出庭作證為視角,載《學習與實踐》第2期,2014。

66.詹善剛劉芳:論放棄上訴權,《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2期,2014。

67.詹善剛:《論我國民事訴訟中專家不出庭作證的後果——評《民事訴訟法》第78條》,《法學家》第2期,2014。

68.詹善剛:德日民事訴訟中不明陳述規定之比較及其啟示,《法學評論》第3期,2014。

69.詹善剛:證人出庭作證費的性質及其支付路徑,《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3期,2014。

70.詹善剛劉丹:《論我國行政訴訟中自認制度的構建》,《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期,2014。

71.詹善剛劉芳:程序違法與再審——評《民事訴訟法》第170條,《江西財經大學學報》第5期,2014。

72.詹善剛、宋廷輝:論民事訴訟法第壹編的廢止,《天津法學》第2期,2015。

73.詹善剛:當事人申請證據調查的法律規制,《理論探索》第4期,2015。

74.詹善剛、楊玉賢:《論民事訴訟中鑒定費的性質及制度矯正》,《南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5期,2015。

75.詹善剛:民事訴訟中鑒定費的定性分析,《法學》第8期,2015。

76.詹善剛、冉彥:“省統管”背景下地方人大對同級司法機關的監督研究,《學習與實踐》,2015,第10期。

77.詹善剛:引用證據保全程序適用質疑-

78.詹善剛:《民事訴訟理由的比較研究》,載《比較法研究》第6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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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征信被黑怎麽辦?

    毫無疑問,征信上有逾期記錄,會影響妳以後貸款買房。但不代表以後不能買房。只要東山再起,妳擔心買不到房子嗎?如果非要借錢,5年後壞事自動消除,還可以借錢。所以不要糾結了,越糾結越累!

    第二,信用卡逾期會被起訴嗎?

    信用卡逾期後,銀行起訴有兩種,壹種是民事訴訟,壹種是刑事訴訟。現實生活中,刑事起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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