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執行程序壹般包括申請執行、立案、財產保全、財產清查、公告、查封、拍賣、變賣。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有權提出異議或申請復議,但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如果妳不能確定張博和葉是否已經執行,妳可以采取以下步驟:1。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了解案件的具體基本情況,包括案號、執行法院、執行情況。如有相關判決或執行通知,可進壹步核實。2.查詢執行進度:可以通過當地法院或執行部門的執行信息公開渠道查詢執行進度。如果在網上查不到相關信息,也可以直接聯系執行法院或執行部門詢問情況。3.咨詢法律專家:如果妳自我查詢有困難,或者遇到法律問題,也可以咨詢法律專家或律師,獲得專業的意見和建議。需要註意的是,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問題和突發情況,最終是否完成實施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發現執行結果錯誤或不公平怎麽辦?發現執行結果錯誤或者不公平的,被執行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申請。如果異議未被執行法院接受或駁回,還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上級法院上訴。如果情況特殊,也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者律師的幫助。
執行是保護民事權益的重要手段之壹,但在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各種問題和風險,需要謹慎對待。如遇到執行問題,應及時咨詢法律專家或律師,獲得專業指導和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