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壹個法制社會,各種行為都會有相關法律規定。對於侵犯他人隱私權會構成侵權案件,根據《侵權責任法》,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如下:1。停止侵權;2.排除障礙;3.消除危險;4.歸還財產;5.恢復原狀;6.損失賠償;7.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如果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對方很可能會讓妳停止侵權;如果涉及到對方的名譽,也可能要求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道歉;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也造成對方損失的,侵權人也可以賠償損失。
對於觸犯這種法律的人也會得到相應的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居民身份證被偽造、變造的,應當立案。這種犯罪是壹種行為犯罪。只要行為人實施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原則上構成犯罪,應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就冒用身份證而言,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居民身份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拘留10日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冒用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有上述情形之壹,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使用他人身份證進行供述,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偽證罪。警察因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證給被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錯案,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起公訴的檢察機關或者作出判決的司法機關提起國家賠償。
冒用他人的名義是壹種違法行為,侵犯了別人的權益,所以我們要避免做出這種事,同時也要關註有這樣想法的人,及時的制止,從而避免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