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張玉環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建議依法對張玉環定罪。?。7月9日上午,張玉環殺害兩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第四次開庭重審時,檢察院稱。
法院決定了此案的審理日期。
此前報道:
據紅星新聞報道,6月5438+0993+10月,在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兩名失蹤男童被發現漂浮在當地的小水庫中。兩天後,26歲的村民張玉環作為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進賢縣警方的破案報告顯示,張玉環進入警方視野是因為警方在走訪了解案情時,發現張玉環表情緊張,不停搓手。此外,張玉環的左手背上有壹些肌肉樣的血痕。警察聽到後,他用言語掩蓋。
1995壹審判決
1995 65438+10月26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經審訊,1993年10月24日淩晨10左右,張玉環被壹輛代步車拖回家,張國武6歲的兒子張某榮和張劍飛4歲的兒子張兼維在屋檐下玩耍。
之後,江西省高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返回重審。
2001年7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對張玉環死緩案作出判決。據說張玉環本人堅決否認謀殺,並被嚴刑逼供。2001 11江西省高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上訴後,2065438+200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
紅星新聞記者旁聽了庭審。張玉環來到法庭,說他被折磨和強迫。
張玉環再審律師、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在庭審中表示,該案涉嫌刑訊逼供。?法律禁止刑訊逼供。這件事只有兩個互相矛盾的供詞。張玉環壹直主張沒有謀殺,與對方沒有怨恨和怨恨。他怎麽能為了淘氣的孩子而殺人呢??。
本案沒有客觀、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張玉環犯罪。本案不排除有第三者作案的可能。本案證據事實不清,證據不符合足夠的定案標準。?王飛說。
張玉環供認的真實性令人懷疑。麻繩、麻袋等物證與本案犯罪事實無關。?庭審中,檢方稱原審認定的物證不足,兩份有罪供述有出入,真實性存疑。
張玉環說他希望法庭能查明真相。盡快恢復我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