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張玉環在服刑近27年後被判無罪,並獲得國家賠償496萬元。這個錢是怎麽算出來的?

張玉環在服刑近27年後被判無罪,並獲得國家賠償496萬元。這個錢是怎麽算出來的?

在冤獄中度過了近27年的張玉環,從國家獲得了496萬元的賠償金。這個補償標準是怎麽算出來的?讓我們來看看這個案例。

壹、張玉環案基本情況:1993,10年10月24日,年僅6歲的章雷和4歲的張翔突然失蹤。第二天,他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幾天後,26歲的老鄉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犯罪嫌疑人。2001 165438+10月28日,經過8年的司法程序,張玉環被判處死緩。。2065438+2008年6月2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對張玉環壹案立案審查,並已通知律師閱卷?。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

2020年?9月2日,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為22343129元。9月4日,江西高院受理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10年10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向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

二、國家刑事賠償的計算標準: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凡是被錯誤拘留、逮捕或者被錯誤宣告無罪的,都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的主要形式是支付賠償金,財產能夠返還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返還或者恢復原狀。賠償項目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而且死亡會涉及到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

(1)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5月18日發布通知,宣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國家作出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標準為每日346.75元。

侵犯人身自由的張玉環國家賠償約為339萬元(9778天×346.75元∕天=3390521.5元),這個標準全國統壹。

(2)精神損害賠償654.38+0.57萬元,為侵犯人身自由賠償的46%。已經超出了最高法院“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的指導原則。

(3)張玉環的醫療費用沒有法律支持,不想過多介紹。需要了解的,請參考《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

三、與其他人相比,張玉環的薪酬屬於什麽水平?從2020年國家賠償的幾個案例來看,張玉環的賠償水平是適中的。河南投毒案當事人吳春紅獲得賠償262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僅為人身賠償的35%。在山東任顏紅投毒案中,精神損害賠償是人身自由賠償金總額的75%,(1016075% = 744000)共獲得國家賠償金178000元。山東張智超打死學生獲國家賠償約332萬,其中75%為精神損害賠償,由山東臨沂中院作出。

結論:496萬,與當初索賠的2234萬相差甚遠。無論賠償多少,只要張玉環本人能夠接受,就足以告慰這個受了近27年委屈的靈魂。再多的錢也買不回逝去的歲月!隨著國家法制的完善,我們希望受委屈的人越來越少,甚至不會出現。我們也希望國家賠償標準能夠壹次次突破“原則”,盡可能補償受委屈的人。這可能是安慰他們的唯壹辦法了!

  • 上一篇:怎麽能找到刑事辯護律師
  • 下一篇:趙英傑主要經歷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