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財產爭議:6000元-20000元之間;
(2)法律文書:600元-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2000元-10000元之間;
(4)代辦公證:1500元-3000元之間。
2、民事案件收費
(1)壹審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
(2)壹審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
(3)壹審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
(4)壹審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
(5)壹審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
(6)壹審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3、刑事案件收費
(1)偵查階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幣;
(2)審查起訴階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幣;
(3)審判階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幣;
(4)代理刑事自訴:6000元-60000元之間;
(5)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律師收費的特點:
壹、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二、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等。
三、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壹樣的。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壹)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