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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某小區綠地用水泥澆築,改造成停車位。

?我們小區不大,綠化面積小。物業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在壹大片綠地上澆水泥,將其變成停車場。車位也是分出來給業主出租的,每年1000元。?近日,家住開福區金地苑小區的王先生致電本報樓市調查熱線82205019反映,物業的這種行為侵犯了業主的權益。

記者調查發現,草地用水泥澆灌,被指定為停車位。

記者趕到金地苑小區,發現幾處綠地被水泥覆蓋,停車位被劃上了黃線。其中壹個綠地占了將近1/2,還留出了9個停車位。這些車位都沒有車輛,都是鎖著的。附近的草地上停著幾輛汽車。

?這裏以前是草,兩三個月前才這樣。?居民反映綠化面積減少影響小區美觀。他們疑惑的是,這些由綠地改造而成的停車位,每年都要收取固定的費用。業主王先生說,他是2005年入住小區的,綠地改成了停車位。他沒有收到物業的通知,也沒有看到宣傳。?這並沒有解決停車難的問題。綠地上還停著車輛,有時並排停在馬路上,很難推壹輛電動車通過。?王先生還反映,壹樓很多居民用鐵欄桿把自家門外的公共綠地圍了起來,變成了私有土地。

物業表示,改變綠地用途前停車位不夠。

?整個小區有411戶,但是有600多輛車,現有車位完全不夠用。?小區物業經理金波說,小區雖然有地下停車場,但只有28個車位。因為車多,車主經常把車停在馬路上。小區發生過兩次火災,但消防車很難進來。消防部門已經發布了許多通知來清理消防通道。

?我們在把綠地改成停車位之前,征求了業主委員會的同意。?金波說,每個月收90元的停車費,是因為裝修的費用和車位的管理。他告訴記者,壹樓的住戶會把綠圈占為花園,比馬路還寬,但物業無權管理。

部門反應

改變綠地用途需經業主同意並報批。

開福區城鄉建設局物業監管科負責人表示,金地苑小區改變綠地用途,因為停車位不足,必須經過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如果有業主私自改變綠地性質,占用消防?生活頻道?,肯定不是。?該負責人表示,將派工作人員到現場了解落實情況。市民遇到物業糾紛時,可向所轄建設部門物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開福區城鄉建設局物業監管科電話:82528511。

湖南人和律師事務所楊勇律師許認為,根據《物權法》等相關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屬於業主所有。改變綠地用途前,需經業主同意後,向規劃部門申請批準。綠地改了以後,要收租金,收益也要歸全體業主所有。?長沙壹些小區普遍存在停車難的問題。?許說,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公共停車場的設置。新建住宅區在規劃建設之前,在建築容量、停車位等方面都要有嚴格的規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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