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計件收費的費用:
1.罪犯:
(1)調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刑事自訴6000-33000元/件,作為被害人代理人,按上述標準執行。
對於時間或地域跨度較大的刑事案件,屬於集團犯罪及其他重大復雜案件,可在規定標準的1.5倍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費用:以65,438元+0,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按照爭議金額分期計收;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四。費用描述:
1.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以上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的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費;已代理壹審後二審,或已代理壹審或二審後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妳曾代理仲裁的,按照訴訟壹審或二審階段的仲裁標準減半收取費用。壹個案件的執行在壹個審判級別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中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
3.在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商事案件中,也可以采用風險收費,風險收費的最高收費標準或者總額不得超過爭議利益的30%。
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應當由委托人支付的律師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翻譯費、辦案差旅費、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雙方在風險收費中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