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看立案前後的情況。法院立案前進行調解的,法院不收取訴訟費;但法院需要出具法律文書的,減半收取訴訟費;而如果法院立案後調解結案,法院將減半收取訴訟費。司法實踐中,根據法律規定,調解不成或者壹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作出判決。律師費主要是協商,不同省市有自己的標準,看妳是哪裏人了。根據件數和標的金額,聘請律師的費用壹般有幾種算法。比如不涉及財產的刑事案件,壹般都是個案處理,涉及財產的民商事案件壹般都是按標的額比例處理。律師費的標準會在各省司法行政、物價部門的文件中規定,也會在律師事務所的顯著位置公示。但有時候有所突破也是正常的。更好的律師會收取更高的費用。還有風險代理,壹般指民商事案件。就是通過協議約定妳的收費金額。比如怎麽收費到什麽程度,達不到這個程度怎麽辦。但根據司法部的文件,委托刑事案件的律師是禁止收取風險代理(辯護)費和協議費的。費用壹般在委托律師時支付,特殊情況下也可協商確定支付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九條調解書送達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調解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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