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調查階段聘請律師的好處
在調查階段聘請律師的優勢: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幫助其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解釋相關法律問題。
2.代理申訴、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訴說冤情,為自己辯護,控告偵查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3.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無論律師取保候審是否有效,都應當在刑事拘留後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這是律師的權利,也是現階段可以開展的主要工作。律師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三部門關於取保候審若幹問題的規定。
4.其他工作。如果發生民事糾紛,可以作為代理人參與調解活動,起草調解協議、諒解書等法律文書。此外,如果有犯罪事實,如詐騙、盜竊財物等,應主動溝通並返還,避免刑事處罰或輕罪。
二、刑事訴訟中的偵察階段從什麽時候開始計算?
刑事訴訟中的偵查階段,從辦案機關刑事立案之日起計算。案件立案後,辦案機關應當進行調查,收集、獲取涉嫌犯罪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五條。
第三,偵查階段能否取保候審?
提醒妳,在偵查階段符合條件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壹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 .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