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在偵查、起訴、審判、上訴四個階段接受委托,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辯護和上訴。那麽,在普通人看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該是在審判階段,通過律師法庭上的振振有詞的發言,可以使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其實這是壹種偏見和誤解。在從事專職律師工作之前,他擔任過經偵、刑偵支隊支隊長。他有20多年的刑偵工作經驗,深知辦案(偵查)機關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以及取證的程序和渠道。根據實際工作經驗,從“專家”和“專業”的角度,筆者認為律師介入刑事訴訟的最佳時機應該是在偵查階段,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第壹次被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當天,越早發揮作用越好。萬事開頭難。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聘請委托律師,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為律師後期的辯護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衍生問題: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角色是什麽?
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告知家屬自己的顧慮,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慮,給予心理安慰。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初,很多人的生活環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突然發生變化,很多人無法承受。貧窮之下,本不該發生的事情。2.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說明被指控的罪名和相關法律知識。讓嫌疑人對自己面臨的困難有壹個清晰的認識,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3.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從犯罪嫌疑人那裏了解到他是無辜的還是有罪的,幫助做壹些固定有力證據的工作,為以後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都有丟失的危險,壹時的疏忽可能導致永遠得不到有利的證據。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刑訊逼供。雖然我國的法制環境日臻完善,但刑訊逼供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刑訊逼供、殘害致死的悲劇。如果是刑訊逼供,律師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訴和指控,從而有效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從而獲得立功機會,從而減輕處罰。6.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很好地化解危機;7.隨著刑訴法的修改,律師也將增加現場工作,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