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證言不壹定是直接證據。如果證人證言能夠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則屬於直接證據,否則不屬於直接證據。
所謂直接證據,就是與案件主要事實直接相關的證據,即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所謂間接證據,是指與待證明的案件事實有間接聯系的證據,不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事實,需要結合其他證據才能證明案件事實。間接證據也稱為間接證據。所謂案件主要事實,就是對認定案件爭議或者解決訴訟爭議具有關鍵意義的事實。在不同種類的訴訟中,案件的主要事實也是不同的。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實是民事當事人之間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失的事實;行政訴訟案件的主要事實是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在刑事訴訟中,案件主要事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實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為的相關事實。區分證人證言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關鍵是看證據的證明力,看是否能直接證明案件事實。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劃分標準是什麽?
劃分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標準是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關聯方式,或者說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性質。所有的證據都是相關的,只是關聯的方式不同。直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聯系是直接的,沒有中間環節。間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之間的聯系是間接的,由其他證據所連接。所有的證據都具有證明的功能,只是證明的性質不同。直接證據是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即不依賴其他證據,可以壹步到位地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間接證據的證明是間接的,即必須與其他證據相聯系,往往需要通過某種推斷來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
間接證據不能獨立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但可以獨立直接證明案件事實中的壹個情節或者片段。也就是說,間接證據在證明案件主要事實時是間接的,但在證明案件事實中的壹個情節或片段時可能是直接的。可見,區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關鍵在於明確什麽是案件的主要事實。
所謂案件主要事實,就是對認定案件爭議或者解決訴訟爭議具有關鍵意義的事實。在不同種類的訴訟中,案件的主要事實也是不同的。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實是民事當事人之間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失的事實;行政訴訟案件的主要事實是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在刑事訴訟中,案件主要事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實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為的相關事實。
從上面可以看出,證人證言既可以是直接證據,也可以是間接證據。如果妳的問題比較復雜,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也歡迎妳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