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證人作證申請書6篇

證人作證申請書6篇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1

壹、勞動仲裁申請書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壹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妳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麽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壹、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壹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並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壹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2

申請人:江蘇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xxx縣xxxx工業園區8號。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高xx出庭作證。

證明對象:證明被告上海xxxxx齒輪有限公司向申請人交付的齒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告上海xxxxx齒輪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壹案中,申請人與被告在20xx年11月13日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壹份,約定被告出售的齒輪按上海中船第xx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圖紙規定的質量標準制造。根據圖紙的要求,齒輪的硬度需經調質處理並達到220~250的質量標準。然而用戶在實際使用齒輪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發現齒輪磨損嚴重,遂會同被告單位技術員張xx、上海中船第x設計研究院工程師高xx壹起到現場對齒輪進行硬度測試,測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齒輪平均硬度只有165,遠遠低於約定的220~250的硬度標準。上述現場測試有全體在場人員的簽字認可,高xx作為圖紙的繪圖人及現場測試人,對被告交付的齒輪因不符合約定的硬度標準導致嚴重磨損的事實壹清二楚。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高xx到庭作證,證明被告違約向申請人交付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齒輪。

證人的基本情況:

此致

上海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特別授權代理人: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3

申請人,(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註:申請人是公民的,請按上述順序、格式寫明身份情況)

申請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註: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按上述順序、格式寫明身份情況)

原告與被告(請在此寫明被告姓名或名稱與案件案由)糾紛壹案,業經貴院立案受理。為查明案件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五十四條第壹款(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三條第壹款)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以下證人出庭作證,請予準許。

1.證人,(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證明事實:?

此致

玉環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並按指印或蓋章)

年?月?日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4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l與返還款項糾紛&r壹案的重要證人,本案壹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系,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l?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 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 ,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r。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註: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律師:

?年?月?日

附:證人:,男,漢族,身份證住址: ,現住 ,聯系電話: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5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中最普遍采用的證據之壹,同時也是查明案件事實、正確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在民訴的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當事人總是在開庭後,法庭調查中口頭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並說明

證人已在外等候。壹般情況下,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都會予以許可,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首先,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舉證期屆滿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第54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準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何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可見,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不僅要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而且應由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這樣證人出庭作證才能規範化。

其次,對於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也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最高院《簡易程序若幹規定》第2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請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規定》第19條第1款、第54條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中的舉證期限只適用於普通程序,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不受該規定中30日的限制。

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壹般根據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來確定案件的舉證期限。

情形壹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那麽,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於15天。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舉證期限,並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法院應當制作協商舉證期限筆錄,但協商的舉證期限不宜過長,主審法官應當考慮3個月的辦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舉證期限協商不成,那麽,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時間壹般在15日以上30日內。

情形二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征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壹般限定在15日之內。

xxx

20xx年xx月xx日

證人作證申請書篇6

申請人:xxx律師

單位:xxx律師事務?

地址:xxx寫字樓xxx座xxx層

聯系電話:

申請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委托和xxx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罪壹案中擔任被告人xxx的辯護人。申請貴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壹關鍵證人高xx出庭作證。(姓名:xxxx,性別:xxx,身份證號碼:xxx,現住址:xxx號樓x室。電話:xxx)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後,對本案依法作了調查,會見了被告人xxx,並仔細閱讀了案件相關材料。申請人發現案卷材料的證言和辨認筆錄中只有xxx的言詞證據,申請人認為其證言和辨認筆錄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壹關鍵證據,是本案的孤證,其無法與其他證據佐證,證明被告人有罪。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壹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第四十八條第壹款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第十三條規定:“辯護律師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三十七條第壹款規定:“證人應當由人民法院通知並負責安排出庭作證。”據此,我們依法向貴院申請上述證人出庭作證,以查明案件事實,保障被告人免遭錯誤的刑事追訴和判決。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師事務?

律師: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 上一篇:刑事辯護律師如何收費
  • 下一篇:成為壹名合格的律師需要具備哪些基本素質?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