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們各自的角色:
1.檢察院:檢察院是國家下設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檢察權。它的設立是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的高度統壹,檢察機關必須壹體化,高度集中,獨立行使檢察權。
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擁有管轄權。負責審理各種案件,解決基本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中的糾紛。而且基層法院都有調解的功能。
3.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也是國家負責刑事案件偵查的司法機關,享有行政權和司法權。
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是:預防、制止、偵破違法犯罪和恐怖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險品;管理社會團體的活動並監督安全。
4.司法行政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主要包括:監獄和勞動教養的管理;法律知識普及、律師管理、公證等法律相關工作。
5.國家安全部:國家安全部保障國家安全。
國安局重點關註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事件,比如家事問題、信息安全問題等等。
6.反邪教部:顧名思義,致力於調查澄清邪教,維護社會穩定。
(2)政法部門的職責:
1,提高政治警惕,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
2、突出打擊整治,切實保障社會治安。
3.強化憂患意識,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4、精細化社會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建設進程。
5、堅持創新,協調推進依法治縣戰略。
6、緊緊抓住核心,持續推進政法隊伍建設。
參考資料:
政法機關-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