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證明是政審證明,無犯罪證明是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多用於中國人上學、求職、出境,以及壹些企業招工。這個證明是沒有違法行為的證明。
政審證明主要包括個人簡歷、經歷、業績、榮譽、家庭關系、無犯罪記錄等材料,無犯罪證明僅包括無犯罪證明;
政審證的審查機關壹般是基層黨組織、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無犯罪證明的審查機關壹般是公安機關。
壹般來說,開展相關工作需要這兩個證書。政審證明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對象是進行敏感活動的個人。
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材料:
1,首先要滿足辦理條件。這些條件主要包括: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政審;中國* * *生產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治審查;公證機構應當依法辦理公民違法犯罪記錄公證;公民從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業,必須以無相關犯罪記錄為基礎;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其他情形;其他正當需要。
2.我申請。
3、有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單位可以出具介紹信或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沒有單位在自己戶口所屬的村委會證明。簽發證書的人應在證書上簽名並蓋章。
4.需要公證的,公證部門出具的《補充證明材料通知書》。
5.憑上述材料及公安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6、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公安機關根據上述材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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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罪犯前科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系統的主要內容是建立犯罪信息庫。為加強對罪犯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相關記錄信息數據庫並實現互聯互通,條件成熟時將建立全國統壹的犯罪信息數據庫。犯罪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基本信息、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書確定日期、所犯罪行、判處刑罰和刑罰執行情況等。
第二款第八項,無犯罪記錄證明。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的客觀記錄。根據有關規定,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犯罪記錄制度。人民法院負責向罪犯告知生效刑事裁判文書等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查和處理犯罪記錄相關查詢申請。
刑法
第十三條。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分裂國家的行為,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私人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受到懲處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