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張以刑事案件和婚姻案件為主要業務發展方向,代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張律師辦案細致認真,善於從細微之處入手,敏銳捕捉案件的關鍵信息,從證據的蛛絲馬跡中尋找突破口,使案件起死回生。接受委托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作為律師,在公安或者檢察刑事偵查階段,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在檢察審查起訴階段,作為辯護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高效優質的調查取證,向承辦單位提出令人信服的律師意見;在人民法院審判階段,由辯護律師為被告人提供高效的刑事辯護。
代理離婚案件中,要註意對婚姻中的熱點問題,如財產分割、過錯方取證、子女撫養、連帶責任等的深入研究和運用。在代理具體婚姻案件的過程中,可以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利益,采取靈活的形式取證,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張律師敢於為當事人主持正義,不計金錢得失;平時註重學習理論知識,經常參加大型法律培訓交流活動,不斷充實自己,對案件有獨到的分析和見解,善於從細節中發現和把握對方的破綻,從而贏得勝利。在法律服務中,辦案作風熱情、認真、細致、專業、高效,處處為客戶著想,誠信待人,在客戶中樹立了良好的口碑,實現了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