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分類
A類:適用於已報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360分及以上的考生。甲級資質證書在國內通用。
B類:適用於屬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的考生,已報名法律類專業且考試成績在360分及以上的考生。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的放寬,主要是根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的規定,在本科學歷報考資格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放寬到法律專業學歷。因此,根據該法特別規定的精神,符合放寬註冊資格條件並經考試合格的,應當在放寬的地區任職或者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員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允許放寬這些地區註冊資格的立法初衷。至於放寬了報名條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已經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任職和執業的選擇,應當由當地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和掌握。
C類:適用於屬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2065 438+02 280-359分)的考生,以及確實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民族地區進行訴訟並得到照顧的考生。這類人員包括兩種情況:報名學歷為法學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之所以放寬這些地區考生的合格分數線,只是為了保證這方面法律人才的需求和補充。所以考取了這類證書的人應該在寬松的地區工作和執業。
申請資格
1,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院校非法學學士學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所轄縣(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不屬於國家或省級扶貧開發工作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個西部省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含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放寬對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學歷的報名條件。
放寬報名資格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 12 31。(《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中部六省西部大開發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
(5)品行良好。
2013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申請香港、澳門、臺灣省或國外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者,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如果他們已經辦理了註冊手續,註冊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四)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註冊的。
3.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已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如果妳滿意,請采納。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