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符合本法第壹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壹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第壹百七十九條規定的,駁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審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再審,或者由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2.再審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答辯人: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發生糾紛,XXX中級人民法院作出(XXXX) XXX終字第號民事判決。XXX,申請人認為判決是XXXX(在此寫出妳的主要理由),現向妳院申請再審。請求:1,XXX2,XXX事實及理由:XXX致XXX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人:年?月份?太陽
3.法律程序
1.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當是原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原審當事人權利義務承受人及其近親屬。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如果發現有錯誤,有權發回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三,申請再審人申請再審民事案件,是鑒於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確有錯誤而作出的,因此申請再審民事案件不得超過原審的請求。
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申請再審人不得變更、追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被反訴的除外)。
四、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再審。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壹的,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立案再審。
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在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決或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七、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未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八、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駁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壹)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擴展數據:
該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壹)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案件審理所需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違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法官未回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由於不可歸責於他或者他的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沒有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壹)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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