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員:
xxx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X親屬的委托,指派我作為被告人XX壹審辯護人,接受委托後,辯護人會見了被告人,查看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參加了今天的法庭審判活動。辯護人對指控被告人犯重婚罪是沒有異議,為切實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案的庭審和證據材料,現發表如下辯護意見,供法庭在量刑時參考。
壹、 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XX犯重婚罪這壹定性是沒有異議的。
二、 在本案中,被告人XXX實際上也是壹個真正的受害人
從被告人XXX回到忠縣天塹老家,被告人XX經人介始給XXX,XXX在得知XXX還沒有和他原丈夫離婚後,就叫本案另壹被告人XX回到涪陵與原丈夫辦理離婚手續。詳見偵查卷第8頁第16行XXX答;“XXX萬叫我去跟XX辦理離婚手續,但因為沒有錢,所以壹直到現在我和XX都沒有辦理離婚。”可以清楚看到本案中被告人XXX從主觀上至始至終沒有重婚的故意,由於當時限於被告人XXX家裏特別貧窮,壹至拖到至今。因此,在本案中,真正的受害人才是被告人 XXX。
三、被告人XXX具有投案自首的情節
忠縣人民檢察院起訴XX和XXX的起訴書(忠檢刑訴字[2010]123號)認定和忠縣公安局投案自首證明,本案被告人XXX案發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其罪行,是自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67條第壹款之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四、在充分考慮被告人XXX存在酌定可以從輕處罰情節的基礎上,全面、客觀分析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被告人XXX還具有如下壹些從輕情節。
1、被告人主觀惡性較小,其犯罪行為沒有造成社會危害性。因而對其量刑時也應當充分考慮這壹情節。
2、被告人認罪態度好,積極悔罪。被告人歸案後能夠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徹底懺悔自己的罪過,今天的法庭審理中,能當庭認罪,表現積極的贖罪心態。
3、被告人在家壹貫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行政及刑事處罰,系初犯,因而應當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4、根據被告人家庭的具體實際困難,現有三個孩子,大孩子成年後,現在患病正在治療,生活也不能自理,二孩子正小學也畢業,馬上面臨失學的可能,三孩子也才二歲。同時由於被告人XXX的父母都已80多歲高齡,母親身患癌癥,不久將離開人世,被告人歸案前也是僅在城區僅靠背小背維持生機。
5、被告人XXX自願認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幹意見》第九條:“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的規定。也應當考慮對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五、結合被告人的現實實際,對被告人XXX適用緩刑有客觀必要性
首先,可以對被告人宣告緩刑的法定條件。綜合分析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情節,其主觀惡性較小、認罪且悔罪表現好、系初犯。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二條“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及其相關規定,被告人具備了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
其次,被告人具有對其宣告緩刑的客觀必要性。被告人家庭特別困難,父母都80多高齡,母親又患癌癥,在這壹時期的被告人的家庭確實是需要壹個其承擔養老送終的人。因此,對被告人XXXX適用緩刑也具有客觀必要性,也是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綜上所述,根據本案被告人XXX的主觀過錯程度、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情節、被告人的壹貫表現、被告人的家庭狀況,結合二0壹0年 二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幹意見》第壹條第壹款之規定:“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實行區別對待,做 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 安。”及第三條第十九款之規定:“對於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應當綜合考慮其犯罪的動機、手段、情節、後果和犯罪時的主觀狀態,酌情予以從寬處罰。對於犯 罪情節輕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依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也應當盡量適用緩刑或者判處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的規定,辯護人建議法庭充 分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本案的客觀情況,建議法庭對被告人XXX予以免除處罰或者壹年以下適用緩刑。
以上辯護意見敬請采納,謝謝!
辯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重婚罪的辯護詞,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用,因此,以上的辯護詞僅作為參考。如果妳目前有相關的法律糾紛,建議妳來電咨詢律師365網站的專業律師,他們將根據妳的具體情況為妳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