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法學教學20多年間,周光權潛精研思,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雜誌發表論文220余篇;出版個人專著11部,主編或參編刑法學著作30余部,推動了我國刑法學的發展。
周光權曾掛職擔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壹分院副檢察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對司法實踐有著獨到理解,他試圖打破刑法教義學桎梏,打通理論與實踐之間藩籬。
在《刑法公開課》壹書中,周光權對“基層實務掃黑擴大化和湊數現象”有專門的反思和批判,“司法高層壹再表明,掃黑除惡過程中對真是黑社會的,壹個不放過;如果不是真的黑社會,壹個不湊數。我覺得講得很有道理。如果能做到這壹點,司法實務中的錯案就會減少。但是在基層的實務當中,我認為還是有壹些打黑掃黑擴大化和湊數的現象。”周光權說。
此外,周光權還在上述專著中對正當防衛辯護難、正當防衛認定的司法偏差,特別是死者為大的司法觀念,以及司法上的不敢擔當,不敢正確適用刑法第20條等問題有所批評。
值得壹提的是,周光權還多次被聘為最高法、最高檢的“特邀咨詢員”,並受邀參加“兩高“座談會。2017年2月17日,最高檢召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座談會,征求對最高檢工作報告的意見。座談會上,周光權建議檢察機關深入分析近年來發生的冤錯案件,進壹步健全防範冤假錯案的長效機制,努力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
曾建議提高醉駕入刑門檻、遏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的犯罪
全國“兩會”期間,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周光權頻頻就刑法實踐中的痛點問題發聲、建言獻策。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由販賣假口罩、暴力抗拒防疫檢查、謊稱感染病毒編造謠言等引發的刑事犯罪案件頻頻進入公眾視野,也引起了周光權的關註。他發現,在疫情防控期間,壹些地方未能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突破法律“從重”“從嚴”“從快”:有的地方為追求“首案”,將從立案到判決的時間縮短為3小時。
周光權就此呼籲,司法需要在程序中發現真相,正常的時間消耗、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必不可省,才能保證不出錯或盡量少出錯。此外,司法程序也不能過於追求效率,必須要考慮公正,而且要在公正和效率間取得某種平衡。
自2019年起,“醉駕”已取代盜竊,成為刑事追訴的“第壹犯罪”,醉駕壹律入刑後帶來的高犯罪率等問題也引發廣泛探討。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就此呼籲,應當適度提高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入罪門檻,因醉酒導致被告人無法安全駕駛的,才構成犯罪,從而減少犯罪發生率。他在接受南都采訪時表示,“醉駕成為刑事追訴的第壹犯罪對於國家、社會和醉駕者來說,都是特別巨大的損失,值得有關部門高度關註”。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接受南都記者專訪,談如何遏制人臉識別技術濫用問題。
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大規模落地的同時,非法獲取、提供、破解人臉識別數據及關聯的電信網絡詐騙、非法發放及催收貸款等犯罪高發。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呼籲從宣傳教育、行業自律、社會監管、法律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有效遏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的犯罪。
“刑法學者應保持理論上的反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