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周元27歲被捕,出獄時42歲。圖片來自網絡。
今天上午11,新疆高院對周元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壹案再次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該案證據不足,周元被判無罪。47歲的周元被指控近20年,最終被證明無罪。
據報道,新疆伊寧市27歲的青年周元於1997年5月6日在家中被警察帶走。1991以來,伊寧市頻繁發生侵害婦女事件。嫌疑人趁該女子睡覺時襲擊了她,用利器刺傷了她的下體。警方多年未能破案,全城壹度陷入恐慌。1997 5月16日淩晨,又發生壹起類似案件,周元於同年8月7日被抓獲,被認定為故意傷害、流氓罪嫌疑人。
1998年8月30日,周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此後該案多次重審,其刑期由死緩改為無期,後改為有期徒刑15年。2012,21年5月,周元被釋放出獄。
2065438+200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復核此案。2016 110 18最高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指令新疆高院進行再審。
為了還兒子壹個清白,70多歲的李碧珍奔波了20多年,堅持為兒子申訴,終於等到了改判。今天早上我和周元以及他的母親李碧珍談過了。
對話人物:李碧珍,周元的母親。
“終於不用在路上跑來跑去了。”
當法官宣判周元無罪時,妳有什麽感覺?
李碧珍:我不開心。我的生活被打亂了,不可能恢復。還有人說,等這件事過去了,我就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以後過好日子了。如果沒有發生這種事,我的丈夫還會在這裏,周元的兒子和我的孫子會上大學,這是不可能回去的。想這些事情會讓妳沒有以前快樂。
案子改了,我家老太太終於不用在路上跑來跑去了。僅此而已。
妳以前想過會得到這個結果嗎?
李碧珍:別人說無罪的結果很有把握。最高人民法院2016 110 18號再審決定也稱“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但是我還是覺得不確定。宣判前,清白還在鏡中。
這個案子重審了很多次。妳覺得為什麽這麽久才平反?
李碧珍:我不說妳能想象。我會願意承認我做錯了什麽嗎?
妳覺得20多年的冤情平反值得嗎?
李碧珍:值壹半。但是妳覺得有可能完成另壹半嗎?
另壹半是什麽意思?
李碧珍:問責。
165438+10月30日上午,周元被新疆高院宣判無罪。
“我還是要壹個人去。”
妳最早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申冤的?
李碧珍:1997五月17從我兒子被捕那天開始。多年來我壹直在上訴的路上。從未想過放棄。
是什麽在支撐著妳?
李碧珍:我覺得我兒子受了委屈,我要替他報仇。妳陷害我兒子,妳是假的。不可能是假的,不可能是假的。這些年,我走向了我丈夫的死亡,我還是要壹個人走。
這些年來,能想到的檢察院、法院、政府部門都找遍了?
李碧珍:是的。之前有人告訴我,我會跪在法院門口求他們指正。我說,他們錯判我兒子了,為什麽要我下跪?妳要跪,就給我和我兒子跪。沒錯。真相只有壹個。
20111 2月,新疆高院再審宣判,變更為15。法官告訴律師,勸我不要上訪是沒有意義的。我當時跟律師說,我兒子沒犯罪,更別說15年,15天,或者15分鐘了。我必須為我的兒子報仇。
2012,21年5月,周元被釋放出獄。妳兒子的自由會動搖妳復仇的決心嗎?
李碧珍:他出獄後,我不但沒有輕松,反而覺得更重了。我兒子在監獄裏。他怎麽樣,好還是壞?我看不見。有壹個詞叫“觸景生情”,我覺得很貼切。他出獄後,我覺得他變了。15年後,物是人非。他的行動,他的語言,他與人的交流,都與當下脫節,就像壹個從墳墓裏挖出來的人。為什麽我的兒子會變成這樣?!
“我可以做我兒子的辯護人。”
該案被新疆高院第壹次發回重審。在法庭上,妳有沒有為妳兒子辯護過?
李碧珍:當時就是想了解壹下案子怎麽樣了,但是案子不公開審理,所以沒辦法旁聽。律師說,作為被告人的監護人和親屬,可以作為辯護人進去。我找過幾次法官,都拒絕了。直到開庭的前壹天晚上,下班前,我去告訴法官,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我是周元的母親,我可以做他的辯護人。不讓我進去是違法的。法官同意了。
媒體報道妳只上了壹年半小學。妳們在法庭上是怎麽辯論的?
李碧珍:我不懂法律。我是壹個沒受過教育的女人。我是按常理說的。比如我兒子供認兇器是壹把刀。我知道剪刀剪東西很整齊,用刀剪的話肯定是凹凸不平的。我讓法官拿出受害者的褲子,看看是用刀還是剪刀剪的。
當時除了口供沒有其他證據,我兒子的案子應該適用1997,執行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予以處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可靠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這個就夠了。
這些法律知識妳都是怎麽學的?
李碧珍:這裏那裏都有。老公還活著的時候,我出去伸冤,回來告訴他我見了誰,對方說了什麽。說到法律術語,他就去找書,告訴我下次遇到這個問題該怎麽說,我就記下來了。2006年老公去世後,我也沒怎麽學。
我也看電視和報紙,比如焦點訪談和法制報道。我曾經用法律報告的開場白說服過壹個法官,但是我說不清楚事實,也說不清楚法理。
這些年妳變了嗎?
李碧珍:現在我已經養成了大嗓門,甚至有點歇斯底裏。以前大家壹起上訪,妳想說就說。我還想說,為了搶時間,我無形中把聲音調大了。現在當我說話時,人們告訴我,同誌,小聲點。阿姨,我在隔壁聽到了。
“失去的永遠失去了。”
如何總結自己的二十多年?
李碧珍:2015在電視上錄了壹個節目。主持人說這個老太太為了這個東西活了18年。這話出自別人之口,我壹想,確實如此。我下半輩子都會為此而活。沒東西吃,沒東西享受。兒子多活壹天,我就少活壹天。他的生活是基於我的。
這些年妳收獲了什麽?妳失去了什麽?
李碧珍:有了正義,我終於可以洗去我,我丈夫,我兒子的汙名。但是我的壹生都失去了。失去的永遠失去了,不可能再回來。
妳現在身體怎麽樣?
李碧珍:我老了,身體也不好。畢竟他已經七十多歲了。
下壹步的計劃是什麽?
李碧珍:還沒決定。想想該走哪壹步。案子改了,背後的國家賠償自然也就有了。我不知道如何安排我未來的生活。
對話人物:周元
改變句子
“這不僅僅是我壹個人的事。”
當妳知道自己是無辜的時候,妳是什麽感覺?
周元:開心。感謝很多幫助過我的人。我的同學和社會上壹些我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壹兩句話說不完。
沒想到我的案子被糾正了。即使在今天宣判之前,我也是以穩定的心情在等待宣判。朋友告訴我,無論結果如何,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態,不要大喜過望。
妳覺得媽媽20多年的旅行值得嗎?
周元:值得。看起來這是我自己的事,但也不能僅僅理解為我自己的事。我平反這件事,對我們整個國家和社會都很好。最起碼以後類似的事情可以少發生。這個國家的壹切都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妳獲得自由後,有沒有向自己呼籲過?
周元:我去了幾次檢察院,表達了我的想法。後來我媽管了這件事。我得掙錢吃飯。
媽媽為妳奔波了二十多年。妳想對她說什麽?
周元:我認為我媽媽很有能力,也很棒。我在法庭上也遇到過很多可能比我媽大的媽媽,她們也在為孩子的案子奔波。他們真的很棒,太棒了。
將來的
“多掙錢,慢慢發展”
現在的生活是什麽樣的?
周元:現在我主要從事水暖和天然氣安裝。天氣冷,所以我不能工作。差不多五天前就開始休息了。
妳還會想到監獄裏的生活嗎?
周元:我強迫自己不去想監獄裏的事情和辦案的過程。有時候想想都忍不住,好像後腦勺抽搐了壹下。我告訴自己,不能想,對身體不好。就像我在監獄的時候,我告訴自己,我必須活著出去。
這對妳有什麽影響?
周元:非常大。我跟朋友說,按理說,我現在應該有孩子了。但是這個應該來的東西沒有來。平時工作的時候,我也在想,如果沒有這個東西,我也不會在做這份工作,我也不會像現在這麽辛苦,可能壹天工作八個小時。現在,生活和工作不壹樣了。
妳的余生有什麽打算?
周元:努力掙更多的錢。朋友那邊是草原。等我有錢了,我就養幾頭牛,慢慢發展。有時候我會想,等我賺到錢,我不知道我媽會不會有機會...她去年做了手術,現在身體很好,但畢竟年紀大了,後面的事情我不敢想。
最後給了壹個好結果,我希望周元和他的媽媽能幸福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