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收取的費用為:
1.調查階段:每個2000-6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每份。
3.試用階段:6000-33000組件。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上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從第二階段起酌情減少收費。
(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罪或者數個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對其進行數罪並罰。
刑事案件律師費標準如下:
1,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每次收費5000至10000元;
2、壹審階段、二審階段、死刑復核、再審、上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每件收費1萬至3萬元。
以上是刑事案件律師費的參考標準,各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不壹樣,可以以律師事務所收費為準。律師費壹般根據當地的發展水平、案件的難易程度、律師的辦案經驗、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來確定。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