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的視頻截圖中,壹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用手擋住了鏡頭,隨後直播結束。劉敦聲稱有人拿出壹份涉及財產的文件讓他簽字,但否認與他人有任何矛盾或經濟糾紛。
6月7日,劉敦錄制了壹段時長約1小時的視頻,還原了事件經過。視頻中,劉敦稱,當晚直播間關閉後,他在江灘被很多人圍住,期間他掙脫跑到江灘外的馬路上,試圖攔下出租車逃跑。被幾人阻攔後,被強行塞進壹輛車,帶到壹個停車場被迫簽下壹張3萬元的借條。記者在劉敦的個人微博“狗畫”中看到,他在6月7日發了壹篇博客,稱“向惡勢力低頭就是軟弱!正義必勝!謝謝大家!謝謝妳,正義的夥伴!”博文下面還配發了兩張圖片。記者從圖片中看到,劉敦頭發淩亂,臉上有多處明顯傷痕。
對此,宇都平臺官方微博表示:鬥魚壹直反對壹切形式的暴力犯罪,並在事故發生後給予主播法律和精神上的幫助。相信武漢警方壹定能查清情況,給關註此事的觀眾壹個滿意的答復。由於劉敦在宇都平臺上擁有眾多“粉絲”,關於此事的微博轉發量高達3670條。在評論中,除了對劉敦的關註,也有人質疑網絡直播是否存在工傷這壹已經成為新職業的問題。
湖北尊爾光律師事務所賀龍律師表示,目前網絡直播主要分為兩種形式,壹種是部分網友自行直播,另壹種是網絡直播平臺與部分主播有相關協議,主播根據協議要求完成直播。“利用網絡平臺自行直播的網友,在直播中受傷,承擔相應後果。”對於第二種,賀龍表示,如果直播平臺只是臨時安排主播完成直播任務,主播與平臺屬於臨時雇傭關系,主播受傷不屬於工傷。
“工傷必須建立在穩定的勞動關系基礎上。穩定的勞動關系是指固定的工作時間,明確的收入制度,書面的勞動合同。”賀龍說,有了勞動關系這個基礎,工傷就必須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造成的。
昨日下午,武漢晚報記者向宇都平臺求證,晚上直播劉盾事件是個人自發行為還是與平臺的合作關系,劉盾受傷後平臺是否有賠償?對此,鬥魚客服人員表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案件詳情和偵破手段及進展不能對外公布,暫時無法回答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