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全國引起巨大關註的“聶樹斌案”如今依然處於停滯狀態。07年11月5日至今,河北省高院始終未對聶樹斌案的申訴立案,稱“還在審查之中”。在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訴書中,李樹亭律師寫到“(真兇)王書金壹旦被判處死刑,意味著聶樹斌案可能永遠失去改正的機會。” “王書金壹旦被判處死刑,意味著聶樹斌案可能永遠失去改正的機會。”在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訴書中,李樹亭律師這樣寫著。 這並非不可能。200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河北省高院處理聶樹斌母親的申訴,至今400多天已逝,河北省高院仍未就聶案再審立案。與此同時,距離“真兇”王書金的二審開庭也已過去了壹年多。 壹年多來,圍繞聶樹斌案,聶樹斌母親的律師、王書金的律師以及各方當事人,均在為尋找壹個真相而努力著。如今,伴隨著聶案陷入膠著狀態,他們也陷入了焦灼。 觀察者認為,聶樹斌案的艱難進展,亦折射著中國司法改革進程的艱難。 張煥枝從裏屋拿出壹個小小的布包裹,小心翼翼地打開。 戶口本、土地承包證、銀行存折……最下面的小塑料袋裏,是幾張照片。照片上兒子聶樹斌笑得合不攏嘴——不過,那是十多年前了。兒子早已死了,被槍決了。 兒子的墳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墳頭的草綠了又黃,已經14年了。這個冬天,母親還在為兒子的靈魂奔走呼號——她堅信,兒子是冤死的。 曾任“四人幫案”辯護組組長、如今是“聶案”申訴階段代理律師之壹的律師張思之,也相信聶樹斌是被冤殺。 從2005年3月“聶樹斌案”被媒體曝光,迄今已5年多,此案仍懸而未決。而隨著時間流逝,“聶案”已事關中國司法公正。“請不要忘記聶樹斌!”這是81歲的大律師張思之的呼籲,也是中國法學界的沈重關切。 “他們知道壹個母親的苦麽?” 2008年12月17日,天氣幹冷。64歲的張煥枝再次來到河北省高院立案大廳,催問兒子聶樹斌的案子。 幾年來,她幾乎每隔10天就要來壹次河北省高院,這次她比較幸運,只等了不到兩個小時,便見到了法官。 “我兒子的申訴案啥時才能立案?”依然是老問題。 “還在審查,等候通知。另外,法官也只能是個人意見。這個案子要審委會討論。”法官的回答和上次沒什麽不同。 20分鐘後,會見結束,寒風中,這個憂傷的母親有些茫然。 2007年11月5日,在苦盼兩年多後,她終於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寄來的信函:聶樹斌案的申訴,已函轉河北省高院處理。 此前的2005年3月,因為王書金在河南落網,塵封10年的聶樹斌強奸殺人案,被曝“另有真兇”。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此後壹直沒有停止申訴。但河北省高院壹直拒絕受理她的申訴,理由是張拿不來兒子的死刑判決書。 對壹個母親來說,這個理由更近似於“刁難”,殘酷而荒誕:兒子當初從被判死刑到被處決,聶家人始終就沒有看到判決書,現在到哪裏去找判決書? 僵局壹直持續到2007年4月,在聶家壹籌莫展之時,竟有壹位“神秘人士”寄來了當年聶樹斌案的壹、二審判決書。 張煥枝據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然而,從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交由河北省高院“處理”至今,400多天過去了,河北省高院仍然沒有立案。 “我不知道他們會拖到什麽時候。”2008年9月17日,聶樹斌的母親用粗黑的手抹著眼淚。她的丈夫聶學生,因多年所受的刺激和煎熬,不時會發出壹聲尖厲的悲啼。 張煥枝不敢讓偏癱的丈夫看兒子的照片。她只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把兒子的照片摸出來看看。聶樹斌當年住的小屋,已被家裏做了倉庫,堆放著壹些糧食、雜物。 “我不能到兒子的屋裏,壹去渾身就酸痛……我想兒子。那些人,他們知道壹個母親的苦嗎?”張煥枝哭訴著。“十多年了,我從沒有覺得我兒子是壞人。我要證明兒子不是壞人,我不會放棄的。” 壹串鑰匙的懸疑 不願意放棄的不僅是聶樹斌的母親。事實上,由於聶樹斌案的復雜曲折,堅持尋找真相的人是壹串長長的名單。當年的被害人王霞(為保護被害人,此處用化名)的父親,也是其中之壹。 據知情者透露,王霞的父親當年就曾懷疑聶樹斌不是真兇,其中壹個原因是,聶樹斌身體單薄,而王霞曾長年習武。 多年來,王霞的父親也未曾放棄申訴。2005年,聶樹斌案可能另有“真兇”的消息曝光後,王家也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訴。 與此同時,可能是“真兇”的王書金在壹審被判處死刑後,提出上訴,理由之壹是壹審沒有查明他在石家莊近郊強奸殺人的罪行,而他不願意讓無辜者為自己“背黑鍋”。 就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河北省高院仍沒有就聶樹斌案的申訴立案。律師推斷,法院的“借口”可能仍然是“沒有證據”,包括認為王書金的上訴只是為了拖延時間,暫時得以留命等。 然而據本報記者調查和壹些跡象表明,聶案並非沒有證據。其中,關於“壹串鑰匙”的懸疑,可能成為案件最終的突破點。 據了解,王書金在被抓之後,在2005年1月19日第壹次接受訊問時,就交代了自己在石家莊市郊區玉米地實施的壹起強奸殺人案。在供述中,王書金詳細地交代了作案的過程,以及現場的物品。他還供述說:“當時那女的身旁還有串鑰匙。” 在2005年1月25日的供述中,王書金再次提到這串鑰匙。“還有壹串鑰匙,我覺得沒有用,就沒有拿。鑰匙放在女的西邊。” 這串鑰匙,被聶樹斌的代理律師李樹亭視為此案的壹大懸疑。 據張煥枝等人透露,當年公安局剛破案時,被害人王霞的家人曾去公安局送錦旗,電視臺還攝了像,其後公安局曾把壹串鑰匙交給了王家。 李樹亭沒有看到案卷,但他根據常識推斷,聶樹斌當時的交代中沒有提到鑰匙。“根據規定,有當事人供述的證據,應該記錄保存在案。例如王霞的自行車,當時就收存在案,壹直到數月後,才經王家請求,送還了王父。” 李樹亭認為:“這把鑰匙當時就交給了王家,說明聶樹斌沒有交代這串鑰匙。而且對這串鑰匙,判決書裏沒有絲毫涉及。”如此不難看出,如果鑰匙確實存在,王書金對現場的供述顯然更符合事實。“如果鑰匙的懸疑能解開,王書金作案的可能顯然就要大於聶樹斌。”壹位長期關註此案的法學專家告訴本報記者。 李樹亭律師壹直在試圖解開這個懸疑。2008年5月26日,他已向河北省高院審監庭提交“提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書”。他認為,需要向被害人家屬調取有關材料,以便更全面地復原案件事實真相。“因情況特殊,請法院準許收集、調查。” 但2008年12月,對是否統壹收集調取這些證據,他得到的河北省高院的最新答復仍是:“需要審委會研究。” 更多的證據在哪裏 3年來,聶樹斌的家人及代理律師,以及王書金的代理律師,都在追求壹個真相。但困難顯然比他們預料的多得多。 李樹亭律師曾向河北省高院提交“提請查閱、復制聶樹斌刑事訴訟案卷的申請書”。作為代理律師,他至今沒看到聶案當年的案卷。雖然刑事訴訟法對律師的權利有明確的規定,但他多次去查卷,都吃了“閉門羹”。 為了更清楚地對照、查清事實,李樹亭認為也需要調取有關王書金強奸殺人案的案卷。“以便比照、核對王書金關於在石家莊郊區玉米地強奸殺人的供述,與聶樹斌在石家莊市郊區玉米地強奸殺人的供述,哪個在情節和細節上更符合當時案件現場勘查的情況及事實真相。”他同樣向河北省高院提交了申請,但至今沒有獲得準許。 本報記者調查了解到,在河南省警方抓獲王書金後,在3次訊問中,王書金都交代了自己在石家莊的作案情況。 王書金對被害人的體態、年齡、衣物都有著詳盡的供述,其中衣物是關鍵物證。王書金對現場和處置被害人衣物的供述很詳盡,包括埋藏的地點,衣物用草覆蓋等。而在王書金被抓後,廣平警方曾對當年發現王霞衣物的目擊者進行調查,目擊者所述現場情況也與王書金供述吻合。 本報記者了解到,在廣平縣公安局“關於王書金供述在石家莊打工期間殺人的情況說明(2006年2月28日做出)”中有這樣的敘述:“1993年至1995年期間,除聶樹斌搶劫殺人案之外,在石家莊西北方以東、中山西路以北、新華西路以南、孔寨村以西的範圍內,沒有其他命案現場和命案報案。” 也就是說王書金供述的,不可能是其他命案,應當就是這起命案。“如果能對這些證據進行綜合對照、判斷,事實應該是能查清的。”王書金的代理律師朱愛民說。 他認為,對這起已經考量到中國的司法公正的案件,應該讓社會與輿論知道事件的進展。因為“增加透明度是公正的前提。沒有透明就沒有公正。”“現在老百姓不知道這件事的過程。如果大家對過程明白了,心裏也會有壹桿秤,衡量最後的結論是否正確。”朱愛民說。 長期關註此案的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也認為,無論事實如何,法院應該履行自己的職責,依照程序來對聶案的申訴進行審查。無論如何,總要給公眾壹個結論,不能使之始終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 僅憑“口供”就被判死刑 相對於王書金案中已經有不少證據,通過聶樹斌壹案的判決書,可以看到,整個判決書沒有任何關於證據的供述。所有的判案依據,只有聶樹斌的“口供”。 李樹亭透露,他在代理此案後,曾調取案發時石家莊的天氣狀況。案發第二天,石家莊市下大雨,壹直持續了兩天,隨後是暴曬。所以現場能提取的證據,包括腳印、指紋都沒有了。壹些涉及DNA的鑒定,更是沒有。從判決書中也能看出,聶案的證據基本上是口供。 判決書中敘述: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在偵破此案時根據群眾反映,將聶樹斌抓獲後,聶即交代了強奸後勒死王霞的犯罪經過,並帶領公安人員指認了作案現場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點,與勘查現場壹致…… 整個判決書中,幾乎再沒有關於證據的陳述。至於“現場勘查”的結果是什麽,也毫無提及。“這個判決書粗陋得讓人吃驚。”張思之說。 判決書中稱,聶樹斌用隨身攜帶的壹件女式襯衣勒死了王霞。而王書金則交代,是將王霞掐死的。 那麽對於聶樹斌用來“作案”的女式襯衣是何來源,以及聶樹斌“供述”作案時所騎的車,又是如何處理的?判決中完全沒有敘述。 “真兇”王書金的期盼 “王書金壹旦被判處死刑,意味著聶案有可能永遠失去改正的機會。”在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訴書中,李樹亭律師這樣寫著。 事實上,王書金的出現及其態度揭示了壹個荒誕的現實:壹個兇手要為自己的罪孽買單,司法機關予以拒絕。因為在10年前,就有壹個可能無辜的青年,已用自己的生命為此買單了。 2008年6月,朱愛民律師曾聽人說,王書金的二審判決已下,但他懷疑這是傳言。因為作為王書金的首席辯護律師,他至今沒有接到法院對此案二審結果的任何通知。 朱愛民律師曾5次會見王書金。在他的印象中,王書金看上去比較木訥。王少年時曾因性犯罪被勞教,此後壹直未能融入社會,最終成為性犯罪的慣犯。在辯護詞中,朱愛民提請法庭註意這壹點。 2005年4月20日,朱愛民受王書金的同居者馬某的委托,著手為王書金辯護。在案發前,王書金用假名和馬某***同生活了10年,生育有3個孩子。 讓朱愛民印象深刻的是,馬某在委托律師時,幾乎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王書金本人也沒啥文化。在壹次公安機關的訊問中,王書金被問及:“妳是否在報紙上或電視上看過這個案子?”王的回答是:“我不認識字,讀不了報紙,回到家也沒有從電視上看到這個案子……在石家莊打工,就沒有電視能看。”“我看電視只是看戲,報紙、雜誌都讀不下去。” 讓朱愛民印象深刻的是王書金對石家莊壹案的執著態度。每次見面,他都會說起石家莊的這個案子。“我見過王書金5次,對他的態度比較掌握,每次起草文書,他都很滿意。我念完了,他都很認可,說這也是他自己想說的。”朱愛民說。他也認可網友對王書金的評價:“王書金雖然罪大惡極,但不管他該死多少次,他敢於承擔自己的罪責,這是需要勇氣的。” 2007年元月31日,王書金案在廣平縣法院開庭進行不公開審理,審判時仍壁壘森嚴。聶樹斌家人也去了,但沒能進入法庭。 開庭進行了兩個小時,王書金再次重申石家莊的案子是他所為。但他的陳述被檢察官認為“與本案無關”而打斷。 朱愛民感謝廣平縣公安局、邯鄲檢察院所做的工作:“他們把所有的案卷壹頁不落地移送了,從王書金最早到最後的供述。從法律程序上來講,這對我們澄清事實非常有幫助。”“這樣的辯護對我也是第壹次。”朱愛民說,他期待著聶樹斌案能真相大白。“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人們相信司法公正。讓真正的罪惡者為他的行為承擔責任,並告慰被害人的亡靈,這也是王書金本人的心願。” 聶樹斌案記事 1994年8月5日 河北省石家莊市郊區玉米地發生壹起強奸殺人案。9月23日,河北省鹿泉市鹿泉鎮下聶村村民、21歲的聶樹斌被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抓獲;9月29日,當地公安機關稱聶樹斌供述強奸殺人罪行。 1995年4月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聶樹斌強奸罪無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死刑,決定合並判處死刑並核準死刑判決;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 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某磚瓦廠抓獲河北廣平籍犯罪嫌疑人王書金;2005年1月19日,河北省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率隊前來河南滎陽,和滎陽市公安局壹起提審王書金,王供述了在河北省強奸並殺害了4名婦女的罪行。此後,廣平公安押送王書金到石家莊指認了作案現場。 2005年3月15日 媒體報道《壹案兩兇,誰是真兇》,此後全國媒體廣泛報道聶樹斌案。 2005年3月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代理律師李樹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此後的兩年期間,河北省高院始終以張煥枝拿不出聶樹斌的死刑判決書為由,拒絕立案。 2007年4月 聶家人得到“神秘人士”寄來的聶樹斌兩審判決書,據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2007年4月 王書金強奸殺人案壹審宣判,王書金被判死刑。王隨即上訴,理由之壹是沒有認定他供認的在石家莊郊外玉米地所作的強奸殺人案。 2007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函告張煥枝,已經交由河北省高院處理。 2007年11月5日至今 河北省高院始終未對聶樹斌案的申訴立案,稱是否立案“還在審查之中”。 法學專家談聶案 對於這起涉及重大、廣受關註的案件,法院的審理無疑應當最大限度地公開進行。 雖然我過去曾經對於電視直播審判提出過異議,但是,本案的再審卻完全可以成為壹個例外。此類案件審理和判決過程的公開透明,不僅能夠有助於國民對於司法權的監督,而且對於再審法官也是壹種制度性的保護。 當所有的證據都明白無誤地展現在公眾面前,法官的判決就只不過是對於水落石出的結果加以確認而已,任何對於判決的指責都將無從發出。“辯冤白謗為第壹天理。”胡適曾說明朝禦史呂坤的這句話讓他非常感動,我們希望它也能感動今天的司法界。 (北京大學 賀衛方) 即使不能認定王書金是“真兇”,只要聶樹斌受到了刑訊逼供,只要該案存在著重大的程序瑕疵,只要控方的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只要對證據鏈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合理懷疑,那麽就可以說,聶樹斌是被錯殺的。只有靠“死人復活”和“真兇歸案”才能糾正死刑冤案,這是我們司法制度的恥辱。(中國政法大學 滕彪) “任何人都不能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法律程序的裁判者必須與程序結果無任何法律上的利害關系,這是最基本的法律正當程序原則。 解決聶樹斌案的難題,關鍵在於嚴格遵循法律正當程序原則,摒棄讓被監督者“監督”自己的“中國式監督”,以樹立起裁判者超然、公正的地位。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請加分
hm‘j甙i-n縐zⅥj甙x輳つΙfg83145504132011-9-10 15: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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