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表格
進入接待大院後,可以看到左右兩個窗口。所有第壹次來上訪或投訴的人都可以從右邊的窗口拿到表格。遊客會被要求填寫壹些基本信息:包括遊客的基本信息;投訴的是什麽;拒絕接受任何裁決;要求投訴人用簡潔的語言概括案件的基本情況和投訴的理由。請註意,領表窗口只在接待日上午8:00~9:30,下午13:30~14:30發放表格;收到的所有表格都蓋有當天的日期;表單提交窗口的關閉時間壹般較晚。請遵守工作時間的規定。如果妳遲到了,妳就拿不到手表了。
提交表格
完成表格後,投訴人可以在左側的表格提交窗口提交表格。表格分為兩部分,上半部分交給法院,下半部分由申訴人保留作為收據。裏面的工作人員會根據表格將基本信息錄入法院內部系統,基本將信訪人的來訪目的進行分類:主要有民事、刑事、國家賠償、行政、執行等類別,還有壹些類別根據省份劃分為更小的類別。
排隊等候點名
表格上交後,法院會對來訪者填寫的表格進行分類,交給負責接待來訪的法官。壹般來說,交完表格後,來訪者可以在接待室的電子顯示屏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接待大院裏有兩塊電子顯示屏,右屏顯示壹些與投訴相關的法律法規;左屏顯示各類來訪者的排隊情況,比如第壹次來訪多少人,再次來訪多少人,談了多少人,沒談多少人。
法院會通過院內的大廣播通知來訪者,要求進入他們的辦公區域進行談話。
每位訪客每月只需填寫壹次表格(從1到31),無需重復填寫;填好的表格在當月有效。反復填也沒用,因為名字已經在電腦系統裏了。
每個訪客每個月都有三次被叫到名字的機會。如果他錯過了,他將不得不等到下個月。
申請省高院裁定文書再審的人壹般都不多,壹兩天可能會叫來訪者。其他類別的人更多,等待時間可能會長很多。所以,要有耐心。當然,有些房間的來訪法官也會主動打電話給來訪人,向其簡單介紹應準備的材料和相關要求,也可能會與當事人預約。
當然,有些特殊的人可以不經過編號程序,直接去法官辦公室。這是總的情況。
交談
被點名的人可以拿著回執和材料、身份證件到辦公區接受法官的面談。
談話前有嚴格的安檢,法警會檢查包的每個角落。參觀者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如刀具、利器、打火機等。).
律師在地方法院的免責特權在這裏不生效。
法官通常都很嚴肅。第壹,會問來訪者是不是律師;妳去過幾次?之後壹般要求來訪者用最短的語言概括原法律文書的目的、理由和錯誤。法官的談話對申請人的要求較高,要對案情清楚,盡量使用法語;要求申請人回答法官的詢問;需要對法律的準確理解和解釋。很遺憾,很多申請人歷盡千辛萬苦去見法官,卻因為表達方式的問題,無法達到預期的目的。
在談話過程中,壹些法官會有選擇地記錄雙方談話的部分內容,並在其內部工作平臺上形成處理意見。
5.等待法院立案審查結果。
就民商事案件而言,對不服省高院二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不服省高院再審改判的案件,該院將視情況作出以下兩種處理:
第壹種情況,經法院審查,全部材料形式合格,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再審條件的,法院考慮立案,由來訪法官報審判長(或分管審判長)批準,立案號轉送立案庭其他合議庭審查。請註意,這與省高院負責再審和立案審查是不同的。法官收到當事人的材料後,會要求當事人填寫壹份收集材料的清單。清單壹式三份,其中壹份給申請人。如果法官收到材料,申請人就完成了申請再審的第壹步。
第二種情況,經法院審查,認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九條規定的法定事由之壹,但材料不符合法院要求的,法官可以給申請人壹份《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筆錄》,然後法院將材料退回申請人補正。如果法官拒絕這些材料,申請人就會有大麻煩。申請人很可能不得不再次經歷漫長的排隊程序才能見到法官;也可能是因為法官認為申請人申請再審的理由不能成立,申請人的名字再也不會進入法院的電腦排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