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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從網上看見爛魚門,有知道的回答下

山東高唐“侮辱”縣委書記事件調查(爛魚門事件)

上壹篇 / 下壹篇 2007-12-20 07: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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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12月20日報道 快要35歲的扈東臣沒事總是盯著壹張《拘留通知書》發呆,不是因為這張通知書記錄了自己壹段難忘的經歷,而是這張通知書簽發的日期——2007年1月1日,是自己34歲的生日。

同樣壹張通知書,對於47歲的董偉而言,意味著自己的2007年從開端就不同尋常——快壹年了,他壹直為自己的命運奔走,希望能夠早日得到公道壹些的“說法”。

他們都工作、生活在魯西北平原的壹個縣城,名叫高唐。

高唐,中國書畫藝術之鄉,書畫大師李苦禪的故鄉。這個位於山東省西北部、人口47萬的全省改革試點縣,近年來提出了建成“全國經濟百強縣”的口號,壹些目標的設定,比如,要在“山東西部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要成為“區域性中心城市”等等,刺激、激勵著壹些高唐縣的決策者,也關系到普通百姓的生活。據稱,高唐縣名列山東省“縣市競爭力十強”第六位,2007年,預計實現生產總值147億元。新建的多個城市廣場,場景浩大,新修的水面壯闊的湖泊,景色宜人。被高唐縣有關官員稱為“城市規劃上水平,城市形象顯特色”。然而,出於對民生問題和公***事務的關心,不斷有人在網上發表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壹些看法,這些並非歌功頌德的言論觸怒了當地的某些領導。2007年初,隨著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等人因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帖子被刑事拘留。董偉,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王子峰,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扈東臣,高唐縣壹中體育教師。他們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誹謗”現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

由於種種原因,這壹事件從發生至今,壹直沒有公開,不為外界所知。為此,本報記者趕往山東省高唐縣進行了調查。

發帖之後

“我沒有受過任何處分,也無任何生活汙點。”在經歷了被拘留、逮捕之後,有著31年機關工作經歷的董偉,依然強調著這些事關自己聲譽和清白的履歷。甚至在反映情況的申訴書和拘留通知書、釋放證明書等資料之外,總不忘出示壹張“全省地名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證書。

董偉,男,47歲,1976年參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國***產黨,現任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副科級幹部。

據他回憶,2006年12月20日左右,他與幾位老同學聚餐,喝了點酒,於當天22時30分左右回到家裏。接著,他用臥室裏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裏的帖子,有壹條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為經濟領頭羊”。此時,董偉想到的是地方財政吃緊,他的“醫療保障卡”裏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了。壹時興起,他跟了兩條留言,壹條是“孫爛魚更黑啊”,壹條是“居家過日子都要量入為出,沒錢了,還搞什麽建設”。

高唐縣委書記名叫孫蘭雨。至今,董偉依然認為,自己發帖子只是表達對地方建設、地方領導的個人觀點,並無出格之處。

2006年12月31日16時30分,董偉正在高唐縣民政局三樓自己的辦公室裏,兩名警察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警察問他壹些諸如“妳是董偉嗎”、“妳家裏有沒有電話”、“妳上網嗎”等問題。隨後,表示“妳跟我們到局裏去壹趟,有個事情需要調查落實”。

就這樣,董偉上了警車,被拉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在這裏,他被繼續追問“有沒有在網上說過什麽不負責任的話”。

此時,董偉早已將自己上網跟帖的事情忘了。經過警察提醒“內容涉及縣裏的領導”,他才恍然大悟,態度誠懇,主動承認“有這種情況”。

隨後,他被縣公安局留置,21時左右,壹名年輕警察問他:“餓不餓,要不要買東西吃?”董偉心裏格登壹下,這意味著當天可能不能回家,他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就說:“我不餓,就是煙不夠,妳去給我買盒煙吧。”旁邊壹名警察聽後,從屋裏拿了盒煙給他。

2007年新年鐘聲即將敲響的時刻,他和另外兩個年輕人被集中在壹起。當時,他們互相並不認識,後來知道,另外兩人分別是醫生王子峰、教師扈東臣。

扈東臣回憶,自己根本沒有在網上發帖,是警方根據電話網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學,由於是公家的電腦,究竟是誰發的帖?說不清。而警方認定是他發的,隨即把他帶到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但他堅持說自己沒有發帖子,“態度不老實”,被用手銬銬在了椅子上。3個人默默無語,被關了壹夜,他們誰也沒有料到,這僅僅是壹個開始。

第二天是2007年元旦。上午,董偉問壹名警察:“我們這事很簡單,沒什麽事,就讓我們回去吧。”得到的答復是:“等著,領導要聽匯報,等領導定完再說。”

王子峰也對“等著,領導要聽匯報”的答復記憶深刻。

此時,董偉的妻子方文菊聞訊趕來,給他送來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和衣服。由於身患糖尿病,董偉離不開藥物。面對妻子困惑、痛苦的表情,董偉說:“我沒什麽事,就在網上寫了‘孫爛魚更黑啊’6個字,放心吧。”

事件升級

2007年1月1日16時,他們3人被送進了高唐縣看守所。當時,董偉感到“腦子有點蒙”,“轉不過彎來”。在刑事拘留手續上簽字的時候,他感到旁邊還有人扛著攝像機在攝像。

壹份交給家屬和單位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高唐縣公安局“於2007年1月1日16時將涉嫌侮辱罪的董偉刑事拘留,羈押在高唐縣看守所。”

幾天後,在高唐縣看守所裏,董偉、王子峰、扈東臣被安排收看電視,在高唐電視臺“警方在線”節目中,他們看到了自己戴著手銬走進看守所、在拘留手續上簽字、被審訊的畫面。為此,縣公安局副局長還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解說詞裏,他們的名字變成了董某、王某、扈某,並說破獲了“攻擊縣委、縣政府”的“重大網絡刑事犯罪團夥”。由於沒有任何遮蓋處理,他們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個高唐縣廣為流傳。

此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高唐電視臺播出這些內容。

在看守所裏,他們還看到了高唐縣公安局以“案情復雜”為由作出的“延長拘留”的決定。形勢變得越來越微妙。1月14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不準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檢察院,檢察院作出了對3人批準逮捕的決定。

此時,方文菊從聊城請來了律師,但律師到當地後,沒有被準許會見正在羈押中的董偉。

此時,家屬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方文菊交納了1.5萬元律師費。

出乎意料的是,1月21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撤銷對董偉的逮捕。同壹天,高唐縣看守所發出《釋放證明書》,對董偉予以釋放。

走出看守所之後,家人把董偉領到了浴池,讓他洗個澡。面對痛哭流涕的妻子,董偉說:“哭什麽,就當我(進看守所)體驗生活去了。”

1月31日,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和“發現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由,分別宣布對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的案子予以撤銷。

3月5日,董偉向高唐縣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該局賠償自己拘留期間聘請律師而損失的5000元錢(被釋放後,原來交納的1.5萬元律師費被當事律師退回1萬元)。並希望高唐縣公安局以“相同方式”在縣電視臺對自己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高唐縣公安局接到了申請,但壹直沒有回音。

2007年6月19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發出《刑事賠償決定書》,以該院“違法侵犯人身權”為由,決定賠償董偉人民幣1756.86元。王子峰、扈東臣也得到了數目大致相同的賠償。

沈默,還是發聲?

2007年12月18日,記者在高唐縣人民醫院找到王子峰時,他正在病房進行查房。王子峰,37歲,畢業於濟寧醫學院,從醫14年,現為高唐縣醫院血栓中心主治醫師。

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裏,想到在醫院聽到有病人抱怨,說工資、醫保費用都沒有按時發放,就發帖子說:“高唐這麽好,怎麽搞得工資都發不出來?”還不指名地罵了縣委書記壹句臟話。“就是借著酒勁兒發句牢騷。”王子峰事後這樣認為。

當他從家裏被帶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後,他也被追問“在網上發過什麽言論”這樣的問題,不同的是,他不斷被追問“為什麽攻擊領導,誰指使妳幹的”等問題。

被釋放時,是單位壹把手簽字擔保,王子峰表現出猶豫、矛盾的神情。為了不給單位帶來麻煩,他選擇了沈默,沒有主動向外界反映自己被羈押21天的情況。面對記者,他小聲說,還是希望能夠在壹定程度上“恢復名譽”。

在高唐縣壹中,記者找到扈東臣時,他還堅持說網上的帖子不是自己發的。對電視臺播出他戴上手銬走進看守所等鏡頭,他至今感到難以面對自己7歲多的孩子,覺得“難以解釋”。“我需要平靜地生活,校長也對我很好,我認了。”他淡淡地說。

3人中,只有董偉還在為此事奔走。被釋放後,在家裏休息了壹周,他就開始向聊城市紀檢委、檢察院和山東省紀檢委、檢察院反映問題,至今沒有結果。甚至,向上級寄送材料,他和家人都心有余悸,不敢在高唐縣寄出,而是選擇到附近的縣市寄出,大多石沈大海。

董偉、王子峰表示,即使他們真的“侮辱”了縣委書記,也應該是民事糾紛、自訴案件,就是縣委書記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他們,而不應該動用刑事警察、網絡警察,甚至由檢察官出面,進而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拘留、逮捕等方式來追究刑事責任。

方文菊的理解比較簡單,看到丈夫被拘留、逮捕,她曾大哭壹場,悲傷中,她曾想,也許領導“在氣頭上”,自己代表丈夫“賠禮道歉”,“磕頭還不行嗎?”

被釋放後,董偉還是經常上“百度高唐吧”,在壹個批評高唐現狀的帖子背後,他看到了這樣的留言:“已閱,轉公安局長,批捕樓主(指發帖人),速!!”隨後的跟帖有“樓上真逗”,“妳沒膽量,就該讓別人說實話啊”,“發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擔心妳!”

董偉眼睛壹熱,署名“佚名”發出了《加強對縣委書記的監管刻不容緩》的帖子。在帖子裏,他寫道,縣委書記作為黨的基層機構的首腦、地方百姓父母官,官職不算大,權力可不小。誠然,多數縣級領導都能潔身自愛、廉潔從政,但也不能否認,縣裏個別領導大搞壹言堂,只顧及個人官位,不考慮造福壹方,遇事只允許講政績,隱瞞自己從政方面的各類失誤,為自己升遷鋪路。這樣的幹部,損害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敗壞了黨在基層的形象和威信,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壹大障礙。為此,他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強對縣委書記的監管;中央和省級紀檢、組織部門應盡快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對縣委書記的從政業績每年定期查訪、考核,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予以公開,以安撫地方百姓。他希望以此“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壹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董偉說,在網上發表這個帖子,他不是針對某個人的。

至今,他還希望縣公安局、電視臺能夠對他作出經濟賠償,至少,應該彌補家裏聘請律師的花費,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為此,他曾草擬了壹個協議,只要公安機關給予壹定經濟補償,自己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這壹協議擬出後,就沒有了下文。

記者來到高唐縣公安局,曾負責並參與偵辦該案的高唐縣公安局網監大隊隊長劉清廣表示,這壹案件,公安機關是依照程序辦案,逐級匯報,公事公辦。至於最後辦得怎麽樣,不是公安局哪壹個人能決定的。

在高唐縣電視臺,副臺長陳洪春表示,當初播出刑事拘留董偉等人的畫面和新聞,是縣裏定的,有領導審片,當時領導指示連續在《高唐新聞》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臺連續播出5天後,就自行決定停止了。事後,還曾擔心領導追問此事。(本文來源: 作者: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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