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除了刑事處罰,還會受到行政處罰,包括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將起訴案件移交有關機關,經審理,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壹般來說,酒駕是沒有誤判的,所以不存在不會有前科的情況。
個人推薦
在我看來,如果發生酒駕,最好第壹時間自首。自首會減輕壹部分刑罰,希望所有罪犯在獄中都能認真反省自己的錯誤,爭取減刑,出獄,重新做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不起訴是指對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在相對不起訴的情況下,人民檢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時候就需要向上級檢察院提交不起訴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壹)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飲酒後駕駛、操作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