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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和醉駕有什麽區別?

第壹,認定標準不同。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閾值及檢驗》的相關規定,醉酒駕駛的標準範圍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每100ml。其中包括:

1,飲酒駕駛的範圍標準是每100毫升血液中所含酒精量在20毫克至80毫克以下,即每100毫升血液中所含酒精量為20毫克及以下

2.醉駕的範圍標準是血液中所含酒精量為每100ml 80mg以上。

第二,處罰標準不同。

1,酒駕:

(1)醉酒司機將被吊銷駕照,並禁止駕駛5年。

(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10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酒駕:

(1)因醉酒駕駛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

(二)醉酒駕駛罰款1000元不滿2000元,並處吊扣駕駛證6個月;酒駕再次拘留10天並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5年。

第三,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交通事故壹定要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事故發生後的詳細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應當對車輛、物品的損失進行評估。

4.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事故所有人或者主要責任人先行墊付傷者的醫療費用,並出具傷情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聲明。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在5天內,壹般事故在15天內做出責任認定。15後,不服處理決定者,向上壹級事故處(室)申請重新鑒定。

6.事故雙方當事人的壹至二名代表應當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公室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認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日。帶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筆記等證明材料。

8、工傷,從治療終結或傷殘調解之日起,期限為30天。帶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明等。,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情況證明和家庭贍養證明。

9.死亡的,調解從喪葬事項確定之日起開始,期限為30日。家屬帶各種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證明,家屬證明等證明材料。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要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當事人應當簽收,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書面文件。

11.調解期滿,第二次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將終止調解,當事人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展數據:

酒後,人們對駕駛汽車有六個非常重要的影響:

(1)視力障礙:正常情況下壹般人的周邊視力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08%,司機的視力就會下降。這種情況下,人是沒有駕駛能力的。至於酒駕司機,他們只能感受到周圍環境的壹小部分。

(2)運動反射神經慢:慢壹兩秒。如果速度是60km/h,那麽這輛車壹秒鐘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3)觸覺能力下降:酒後駕駛時,人的手腳因酒精麻醉而感覺觸覺不如平時,往往不能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和方向盤。

(D)降低判斷和操作能力: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以致不能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5)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高估自己,經常會忽視周圍人的建議,經常會做壹些自己力所不及的事情。

(6)容易疲勞。飲酒後,80%的人容易出現肝藏,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困了打瞌睡,表現為駕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從而導致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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