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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會被停職嗎?

是的。

第壹,醉駕緩刑的壹般標準。

當飲酒者的酒精含量達到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達到150 mg時,反應能力會下降50%,導致其運動障礙,手腳失控,容易引發車禍。那麽,為了有效打擊酒駕,避免車禍的發生,就必須將緩刑的“酒駕”酒精含量標準控制在150mg/100ml以內。因為飲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增加50毫克,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壹個檔次,所以我們在“醉駕”的標準基礎上再增加50毫克——80毫克/100毫升,這樣就得到了醉駕後的緩刑標準,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時。

二、酒駕要減速的四個條件。

在我國,所有罪犯被判處緩刑的條件都是壹樣的,都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被當地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罪犯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公民和國家的危害性較小,罪犯有明顯悔罪表現,不具有重新犯罪的危險;

3、當地人民法院判處罪犯死緩執行不會對當地社會和治安造成其他不良影響;

4.罪犯不屬於犯罪集團的主要頭目,或者罪犯不屬於累犯。

因此,如果醉酒駕駛人符合我國對犯罪分子適用緩刑的條件,那麽當地人民法院將根據醉酒駕駛後是否自首、是否存在醉酒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存在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對被害人的賠償、被害人是否因醉酒駕駛得到諒解、醉酒駕駛人的認罪態度是否誠懇等因素來判斷駕駛人的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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