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看守所條例第三十條。
羈押的執行時間以天計算,從羈押之日起至第二日為1天。羈押期限屆滿,看守所應當按時解除羈押,出具解除羈押證明,並返還代為保管的財物。如果拘留在7天後的某個星期天到期,拘留應在當天解除。
擴展數據
典型案件
2011 5月5日下午4時,由河南省舞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侯光輝被舞鋼市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據了解,這是《刑法修正案(八)》於5月11日實施以來,我國“醉駕”的第壹個判決。
根據檢察院起訴書,被告人侯光輝,河南省武岡市侯營村五組村民,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於2011年5月4日被武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侯光輝駕駛豫DB 1365黑色奇瑞轎車於5月1日20時40分在河南省舞鋼市城區鋼城路段行駛,被執勤民警認定為醉酒駕駛。被告人侯光輝的血液經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鑒定所鑒定,血液中酒精含量達223.7mg/100ml。
武岡市人民檢察院公訴局相關同誌介紹,為依法及時打擊酒駕違法犯罪行為,檢察機關對此類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公訴機關受理案件後,承辦人迅速查閱案卷,從閱卷、提審、制作法律文書,到武岡市人民法院立案,用了3個小時。
5日下午,武岡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作出判決。被告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為了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武岡市人民檢察院的公訴人還對旁聽人員進行了法制教育,指出了酒後駕車的危害,告誡他們不要酒後駕車。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