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相關當事人都會選擇聘請律師代理案件,此時就會涉及到律師費的支付。那二審判決後對方上訴我該如何支付律師費?下面我會給妳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到妳。
壹二審判決後,對方上訴的律師費如何支付?
壹般來說,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1.正常來說是提前,也就是妳和律師事務所或者律師簽訂委托合同的時候,約定了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提前支付。
2、風險代理,當事人與律師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只預付或不付壹小部分費用,案件完成後,根據標的金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壹百萬元。風險律師在代理之前是不收費的,直到案件結束,才拿回那百萬,風險律師最多收取那百萬的30%作為律師費。
委托人選擇何種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律師費有固定的比例標準。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範圍內收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給予壹定的處罰。
二、法院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0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次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據實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按付。
(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法院訴訟費什麽時候交?
壹般起訴時檢方先行賠付。如果不支付訴訟費,法院可以拒絕受理或自動駁回。所以訴訟費的繳納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證據。
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是勝訴方,可以直接憑訴訟費收據向法院返還已繳納的訴訟費。但有時法院會在判決中讓雙方承擔壹定比例的訴訟費。調解結案的,訴訟費由雙方自願承擔。民事案件,654.38+0萬元表內,訴訟費不得超過50元。有特殊困難的,或者沒有特定弱勢群體的,可以減免。申請人需要寫申請,院長會回復。無論壹審、二審、再審,訴訟費都由檢方先行墊付。
以上是我為妳收集的關於二審判決後對方上訴時如何支付律師費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二審判決後對方當事人上訴律師費的支付主要依據委托人與律師簽訂的委托合同,法律並未對此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