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告不出庭怎麽辦?
如果被告被起訴後沒有出庭,可以先和他溝通。被告不溝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如果是普通民事訴訟,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會判決被告缺席,然後先中止訴訟;被告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人民法院將延期開庭審理;被告或者原告在起訴過程中發生意外的,人民法院將終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