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吸毒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需要強制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在戒毒人員入院前向其提交強制戒毒決定書。並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的家屬、單位和當地公安派出所。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從入院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後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戒毒期限,但實際強制戒毒期限連續不得超過壹年。
如果被抓到吸毒,需要多長時間通知家人?
按照法律規定,48小時內會通知家屬,有的三五天就會郵寄過來。但在司法實踐中,有時家屬會因為被告人本人不願意讓家屬知道公安機關家屬的聯系方式或者郵件有問題,而收不到拘留通知書,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家屬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尋求幫助,讓派出所幫助了解他們因什麽罪名被拘留或直接去負責辦案的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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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現場看到的人指認他犯罪;
三、在身邊或住處發現犯罪證據;
四、自殺未遂、脫逃或犯罪後逃逸的;
5.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不詳;
七、有作案、多次作案、團夥作案的重大嫌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