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警察抓了會通知家人嗎?
1.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逮捕後,公安機關會通知當事人家屬。
2.至於具體通知時間,要視情況而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後,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情況通報可能妨礙偵查的,應當在妨礙偵查的情況消失後通知被羈押人的家屬。
此外,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最長時間為24小時。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時間是48小時。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四條。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傳喚需要傳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指定的地點進行訊問。
第七十六條。傳喚的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拘留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親友被抓被拘留怎麽辦?
首先,當妳聽到或知道妳的親友被刑事拘留時,不要驚慌。第壹,想盡辦法搞清楚妳涉嫌什麽罪名,是哪個公安、檢察機關把妳抓起來關在那個看守所的。至於怎麽知道罪名和羈押地點,可以去偵查機關問主辦警官。
其次,如果知道基本情況或者無法了解相關情況,盡快聘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幫助妳了解被指控的罪名,去看守所會見被羈押的親友,詢問口供,盡快了解案情。建議此時不要和律師簽訂整份刑事代理合同,只簽訂律師會見合同,這樣在了解更多之後,可以有更廣闊的空間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律師。當然,妳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法律援助或者自己聘請律師。
再次,會後面試律師,律師會根據案情和自己的實踐經驗幫妳分析罪名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會受到什麽處罰。耐心聽完律師對犯罪的分析後,他會提出自己的想法。這個時候他壹般可以判斷律師是否專業,是否可以幫助自己,是否可以讓自己的親友提前釋放,或者取保候審,判的刑期更短,然後再決定是簽刑事代理合同,還是聘請其他更有能力的。之後,律師要查閱、復制案卷,多次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調查取證,申訴控告,起草並出具律師意見或辯護意見。如果對判決不滿意,還要幫忙寫上訴狀等工作。
很多時候我們說被警察抓了,其實是指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但這個時候並不意味著壹定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如果有違法行為,其實公安機關也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拘留,也可以視為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