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事案件審理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壹百條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壹百零壹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對方拒絕賠償輕傷怎麽辦?不賠償是不可能的。如果不賠償,可以向律師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
如果有人輕傷,對方不出醫藥費怎麽辦?可以起訴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如果經法醫機構鑒定為輕傷,則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到派出所報案,要求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有人輕微打我,對方不賠錢怎麽辦?同時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妳的醫療費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壹般在三年以下。輕傷三年以下的,只能要求對方賠償妳的醫療費用或者要求行政拘留對方,對方不用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特殊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導致他人輕傷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對方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可以和對方協商傷害的民事賠償。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致人輕傷,對方拒不承認如何打架致人輕傷的,依照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找證人,要求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妳報警了嗎?
如果對方對打人造成的輕傷不賠償,則涉嫌故意傷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賠償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構成傷殘等級,還有傷殘賠償金: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曠工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和減少的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五條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以及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從傷殘之日起計算,計算期限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工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職業危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賠償金。
我受了輕傷,調解失敗,對方不賠錢,我也沒錢起訴。我該怎麽辦?第壹,妳生活在溫州,我對溫州的社會情況略知壹二。如妳所說,溫州的情況並不是個例。妳應該正確理解它。
第二,不僅在溫州,在公安和法院辦案過程中也有。就事情而言,妳在文章中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現,包括事情的起因。妳只提到妳多插了幾句,沒那麽容易。妳壹定說了什麽難聽的話。當時也是過了壹段時間才有這樣的結果。名義上是別人拿妳出氣。其實也是有針對性的。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所以妳通常不得不這樣做。
第三,我明確的告訴妳,派出所的那些人,差不多九次都是傾向有錢階層的,而且第壹趟還在給上級領導看。民事行為中沒有像妳這樣的死人。到了派出所後,大多采取內部調解。妳只和打人的壹方好好談,派出所只是壹個證明。如果對辦案人員認真,肯定沒有好結果。按照他們的說法,妳要做壹個正式的傷殘鑒定,然後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妳做農民工太過分了。只是壹個月又壹個月,妳被折磨得死去活來。畢竟他們辦過案,也是按照別人的程序辦的。我告訴妳,即使妳在法庭上贏了官司,如果有人試圖把壹個無足輕重的人關進監獄幾天,妳不會得到妳不應該得到的東西。如果妳被收監了,妳就是什麽都做不了。
四、給予深入分析無非是兩個措施:
1.主動和派出所領導發生女同關系,請他們從中溝通。幾千塊錢的問題在他們眼裏真的太小了。問題是有沒有人願意為妳出力,姿態要放低壹點。畢竟是因為妳的很多事!多去派出所,準備幾包煙。
2、膽小怕事,天不怕地不怕死,只要妳非要出發,就有當地媒體連著做宣傳,什麽壹百個知道,愛管閑事的家夥,向媒體報道反映妳的情況,當然這些行為首先要跟派出所的人有意無意的揭露。據我所知,溫州領導還是比較重視事業單位的績效監督,打妳的人妳會擺出無所謂的樣子。其實溫州本地人非常害怕外地人發瘋。由於外地人沒房沒業,作案後只是跑路。那妳擔心什麽?在他們眼裏,本地人的命比妳們這些外地人貴多了。妳還是有找運營商的技巧的,也表明了妳在這方面的用心。說白了,人沒什麽好怕的。妳今天把我搞砸了,以後我要是著急只要我還有壹口氣就能搞定妳。看了妳的資料,感覺妳應該也是退伍軍人了。妳本質裏的血在哪裏?
靈活運用兩法兩條路,祥子祝妳好運(中國老壹輩領導人都是妳出的,露點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