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遇到酒托詐騙怎麽辦?
1.當事人遭受酒托欺詐的,可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收集證據。不要離開現場,用手機對現場進行拍照,並對消費記錄進行截圖,保存相關證據。
(2)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證據後,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前不得離開現場。
二、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什麽?
1,詐騙和借貸行為的界限。因某種原因,借款人長期不還,或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沒有揮霍,沒有違約,沒有再欺詐、欺騙,真正有償還的意思,仍屬於借款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表他人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以代他人購買緊缺商品為名,不買任何東西就拿走貨款,擅自挪用貨款,拖欠還款等行為,應重點關註其真實目的、雙方關系、事件發生的原因、代理人的具體行為、違約的情節和後果等,正確判斷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妳明明可以想代購,但因為挪用買不到還想退貨,就不能以詐騙罪論處。以購買為名進行詐騙,騙取大量財物,揮霍無度,完全無意返還,也無力返還的,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企業因虧損而隱瞞債務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營企業,但因為經營不善,虧損負債,外出避債,還是財產債務糾紛。這與詐騙分子以集資辦企業為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攜款潛逃,有著本質的區別。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門。
犯罪分子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