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孩跳樓自殺以示清白,父母四處奔走討說法。沒想到,自殺的壹幕又上演了。悲劇背後有怎樣的波折...
老師丟了手機,女孩跳樓自殺。
2005年4月24日,遼寧省本溪市壹棟普通居民樓,壹場本不該發生的悲劇突然降臨在七樓的壹戶人家身上。下午3點多,年僅16的獨生女突然從自家陽臺跳下。跳樓的女孩叫齊小雨,是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學初三四班的學生。悲劇發生時,她的父母不在家。鄰居見齊小雨躺在地上奄奄壹息,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齊小雨被迅速送往本溪市急救中心。送到醫院時,她口吐白沫,口鼻流血,肺部嚴重淤青。當天晚上,醫生已經無力回天,齊小雨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晚,她的遺體被送往本溪殯儀館。
看到女兒冰冷的身體,父母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齊和他的妻子都下崗了,兩人都靠打零工為生。他們的女兒齊小雨是他們唯壹的希望。幾個小時前,她還是壹個活潑的女兒,現在卻壹動不動地躺在殯儀館裏。白發人送黑發人,無疑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
女兒為什麽要跳樓?齊和他的妻子開始在悲痛中尋找答案。他們梳理了女兒最近的表現,發現只有壹件事能和她的自殺聯系起來。這件事發生在4月23日,那天是星期六。面對中考,齊曉宇所在的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學利用周末給初三學生補課。據齊夫婦回憶,這壹天,女兒放學回家後,情緒壹反常態,壹進門就氣喘籲籲地脫鞋開始哭。在母親劉艷玲的追問下,齊小雨才透露,老師丟了手機,自己卻委屈了她,翻遍了她的口袋。劉艷玲鼓勵女兒,難道她沒有反過來嗎?我的腳不怕鞋子歪,所以我不怕這個。
經過劉艷玲的勸說,齊小雨後來的情緒恢復了正常。第二天壹早,齊小雨吃完早飯就去上學了。她和媽媽告別的時候還挺開心的,好像忘記了前壹天的事。劉艷玲接著去上班了,但臨近中午時,她女兒學校打來的壹個電話讓她感到有點不安。原來,電話是齊小雨的班主任解寶打來的。解寶告訴劉艷玲:“壹個老師的手機在學校丟了,妳們家齊小雨是主要嫌疑人。妳能來學校嗎?”劉艷玲那時正在工作,沒有時間。老師在電話裏說,家長不來就打110。
劉艷玲趕緊給丈夫祁雲國打了電話。齊壹到學校就被告知,周六下午的自習時間,體育老師正在五樓教室輔導三年級畢業班的女生。齊小雨和另壹名學生因為動作不規範,被李老師留下單獨輔導。這時,李竹君的手機掉在了墊子上,後來就丟了。因為當時只有齊小雨和另壹個女生在場,所以都是體育老師和年級德育老師張問的。
據齊回憶,當時當著班主任和他的面,女兒齊小雨否認拿了體育老師的手機。但是,在他領著齊小雨回家的時候,班主任解寶也跟他說了壹句話:“妳給孩子的媽媽打電話,讓孩子的媽媽回家搜齊小雨的屍體。妳在後面慢慢走。”
齊小雨壹直在懷疑自己拿了手機的時候心情不好,回家壹路悶悶不樂。回家後,她生氣地把自己所有的東西在父親面前晃來晃去,讓他檢查。齊郭雲當時也沒多想,隨口對女兒說:“妳沒拿,妳就沒拿。別想那麽多。”
齊郭雲以為事情到這裏就結束了,然後他做了午飯,可是他的女兒齊小玉沒有吃。午飯後,齊郭雲告訴他的女兒,他去市場買菜,離開了家。大大咧咧的齊沒想到,把女兒壹個人留在家裏,她心裏的疙瘩越來越解不開,最終釀成悲劇。
父親憤然討回公道,再次跳樓。
壹個16歲少女的生命,從陽臺上永遠墜落。齊小雨去世後,壹家三口的幸福景象永遠消失了,家裏變得空蕩蕩的,毫無生氣。為了不讓劉艷玲受到傷害,祁家的親戚把祁小玉的所有東西都處理掉了。自從祁小羽和父親祁終成眷屬後,祁不僅悲痛欲絕,而且深深自責。他試圖找出他女兒最後留給他的東西,但壹無所獲。
雖然沒有找到女兒的遺書,但齊郭雲認為,女兒平時性格開朗,跳樓自殺的責任全在學校。據齊郭雲回憶,齊小雨的班主任解寶曾當著他的面威脅女兒:“齊小雨,妳現在不把手機交出來,到了派出所就有測謊儀,到時事情就大了。”於是他認定老師丟手機的事實是女兒自殺的唯壹原因,學校逼死了她。悲痛之余,他打算給本溪二十七中壹個說法,為女兒討回公道。
因為齊郭雲認為老師對齊小雨進行了威脅和搜查,第二天就向學校提出索賠35萬元。本溪市平山區教育局在聽取了二十七中的匯報後,責成該校先對齊對相關教師的指控進行調查。校方調查後認為該老師並未恐嚇搜查齊小雨,因此建議其家屬起訴學校,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分歧。
而齊對二十七中的內部調查完全不信任,認為學校是在通過建議司法解決來推卸責任。壹怒之下,他和親戚來到學校,在校門口放上花圈和橫幅,壹邊哭壹邊在地上燒紙。
當時,27中正在舉行期中考試。當齊小雨的家人在校門口敬獻花圈時,校長張燕和書記吳會峰都向有關部門匯報了齊小雨事件的情況,而其他校領導則認為家屬並沒有進入學校鬧事,因此沒有出面與家屬溝通。這更加激怒了齊郭雲。他開始試圖沖進學校,並與保安發生沖突。
齊和他的妻子在學校的行為使得期中考試無法繼續進行,壹個女孩當時嚇壞了。由於無法勸阻齊夫婦,二十七中迅速向當地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翠東派出所報了警。據齊和他的妻子說,警察來後,他們發生了嚴重的沖突。他不分青紅皂白,用拳打腳踢把齊拖到警車上,頭部流血。
由於齊的行為已經影響了學校的正常秩序,他被帶回翠東派出所錄口供。誰也沒有想到,錄完口供後,齊趁著上廁所的機會,突然從派出所的樓上跳了下去。此時,距離他的女兒齊小雨跳樓自殺才三天。
學校失誤的悲劇發人深省。
事情越來越復雜,影響越來越大。齊和他的妻子去學校鬧事。肯定是過分的行為,但人們還是能理解他們的。畢竟他們失去了最心愛的獨生女。派出所介入的時候,發生了什麽?齊郭雲怎麽可能從派出所跳樓?齊小雨的死應該由誰負責?
齊郭雲從翠東派出所跳下,立即被警方送往本溪市中心醫院。診斷結果是他的右腳骨折。齊小雨跳樓自殺壹事,目前還在處理過程中。齊郭雲再次跳樓,這讓人覺得事情變得更加蹊蹺。他為什麽要從派出所跳樓?在後來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齊道出了自己當時跳樓的真實想法:既然沒能為孩子討回公道,就沒有臉活下去了,還不如跟他們壹起去。
父女相繼跳樓的行為使情況變得更糟,成為本溪市民廣泛討論的話題,人們普遍同情齊小雨的死。齊曉宇事件經當地新聞媒體披露後,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家屬和學校也需要權威部門盡快調查齊小雨死亡的真相,都需要知道學校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
本溪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迅速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齊小雨跳樓前,有三個老師找她談話。他們是丟了手機的體育老師、德育老師張和班主任。在公安機關的調查中,解寶不承認曾威脅過齊小雨,被老師詢問的另壹名學生李學焦也沒有指認老師有過搜查和威脅行為。公安機關經過連續兩天的調查,得出的結論是:該老師沒有對學生的人身和住所進行搜查,在詢問過程中也沒有對齊小雨使用侮辱或者威脅的語言。因此,認定學校對齊小雨的死亡不負刑事責任。但學校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在整個事件中存在壹定過錯。
齊小雨跳樓自殺後,長期致力於未成年人保護的律師張誌毅壹直表示願意為齊郭雲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同時,他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事後我才知道,這個手機價值幾千元,已經達到立案標準。這是刑事案件,應該由專門的刑事偵查機關來解決。學校是負責教育的機構,無權調查學生。當這種懷疑和調查來自學校,來自她尊敬的老師,孩子會怎麽想?所以這個孩子會在這樣的壓力下做出不恰當的舉動。”
在本溪二十七中,記者看到了壹些關於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規範,發現其中有壹條規定,老師上課不準帶手機。不幸的是,和張事後仍然否認他們的錯誤。
公安機關作出調查結論後,家屬和學校經過多次協商,最終於2005年5月24日達成調解: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學為搶救齊小雨支付7000余元,壹次性賠償家屬654.38+0.5萬元;校長、體育老師、德育老師張、班主任分別被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從齊小雨去世到事情解決,用了整整壹個月。齊小雨去世壹個月後,依然在本溪二十七中初三四班的教室裏堅守著自己的座位,這也讓學校意識到,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培養他們面對逆境的堅強毅力,有時比關心他們的學業更重要。
壹個16歲的姑娘就這樣去世了,大家都會心疼。德育老師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不希望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但他們應該知道問題出在哪裏:手機丟了,可以讓公安機關調查,老師也應該意識到自己無權壹再質問孩子。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學校和家長往往只是告訴孩子平日裏不能做什麽,能做什麽,卻很少告訴孩子面對問題時應該怎麽做才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