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有哪些類型?法律如何規定防衛的種類:1,正當防衛。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自我辯護。2.委托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代理。3.指定辯護。是指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法院指定辯護律師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進行辯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通過以上詳細的回答,相信您對抗辯權的法律以及抗辯權的重要性有了壹定的了解。辯護權在訴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賦予當事人辯護權,使案件得到更加公平、公正的處理。如有疑問,歡迎隨時咨詢在線律師。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條
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三條
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