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分割的律師費是多少?
根據訴訟標的金額,費用可以按以下比例累計。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2009年7月1日實施),具體計算比例如下: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5%-7%;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為3%-5%;
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
超過6543.8億元的收費比例為2。律師按件收費。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
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寫、修改和審閱法律文件。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代理律師公證:律師公證事務各不相同,交涉費在1500-3000元/件之間。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在1.5萬-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費用根據調查項目協商。
三。民事案件的律師費
1,壹審階段(爭議對象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65438+萬元以下部分7%但不低於5000元。
(2) 6%的爭議對象為654.38+萬元以上但不足654.38+0萬元。
(3)爭議對象的5%大於654.38+0萬元但小於500萬元。
(4)爭議對象的3%大於500萬元但小於10萬元。
(5) 1%爭議對象超過1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
(6)爭議標的額超過5000萬元,且處於二審階段。
(1)壹審不代理案件而僅代理二審案件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三)代理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再審(上訴)階段
(1)不代理壹審或二審的再審(上訴)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4.仲裁案件
按照壹審民商事案件的收費標準。
5.執行案件
按民商事案件壹審階段標準收費,如代理過訴訟或仲裁案件,按上述標準減半收費。
四。刑事案件的律師費
1,初審階段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人民幣。
(2)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人民幣。
(3)試用期:8000-50000元人民幣。
(4)自訴與附帶民事訴訟協商費用(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
(五)涉及國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因辦案需要異地出差的,由委托方承擔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這些費用可以協商報銷或壹次性使用。
2.第二審判階段
(1)壹審不代理案件而僅代理二審案件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三)代理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由於各種離婚訴訟的具體案情不同,如爭議財產的數額、爭議案件事實的難易程度等,離婚財產分割的律師費也會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有所增減,需要具體分析。
3、再審(上訴)階段
(1)不代理壹審或二審的再審(上訴)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綜上所述,財產分割的律師費是根據夫妻雙方同壹財產的數額來確定的。民事案件壹審收費,刑事案件60000元,審查階段6000-30000元,審判階段8000-50000元。如果是重大疑難案件,要按正常收費的兩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