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估計先想著賠款了。
01、張玉環請求追責16名辦案人員。張玉環從出獄後,他的事情也壹直受到大家的關註。在9月17日,張玉環與其家人還有他的律師向有關部門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的材料。
追責名單***16人,分別是南昌市進賢縣民警8名,南昌市檢察院檢察員1名,南昌中院高院的法官***7名。張玉環稱因為這些人當年玩忽職守才導致自己被冤枉的,要求有關部門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先說說當年的案件經過吧,1993年10月24日,進賢縣張家村發生了命案,而張玉環被警方認為是嫌疑人帶走,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判張玉環為故意殺人罪,判死刑,緩期兩年。
張玉環不服判決,提出上訴,95年3月30日,南昌高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01年11月28日,南昌中原判決跟原來的判決壹樣,張玉環再次提出上訴,但被高院駁回,入獄後張玉環壹直伸冤。
02、出獄時,為何不追責。20年8月4日,張玉環沈冤得雪出獄了。出獄後,張玉環先是表現自己能洗清冤情非常開心。既然張玉環要追責當年的辦案人員,為何在出獄時不追責呢。
張玉環出獄後很忙的,先是向相關部門索要賠償,當然這是非常合理的,做了27年的牢,這中間的損失肯定是要賠償的,張玉環要求有關部門賠償兩千多萬。
這數字就有些離譜了,這賠償的事壹直都沒有得到解決。隨後張玉環還讓有關部門給自己的兒女安排工作,中間還忙著與家人團聚。
直到9月17日,才請求追責當年的辦案人員。其實從開始我對於他是非常同情,越到後面就總感覺他在賣慘,甚至有些得寸進尺,只要他這件事被大家提及少了,立馬他就有動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