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當地的12333查壹下,可以查到。
第二,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保障網站上查詢。
第三,可以直接咨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處。
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當事人應當親自或者書面委托代理人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1)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通常情況下,申請書壹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員會兩份,申請人留存壹份(被申請人是同壹當事人的,申請書壹式四份,提交仲裁委員會三份,申請人留存壹份)。申請書必須用藍黑兩色鋼筆和簽字筆書寫或打印,並全部由本人簽名,註明申請日期。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勞動者(就業人員)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A4紙);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仲裁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並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A4紙由仲裁委員會留存);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當出示律師證件,提交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出示其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並提交復印件(A4紙),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勞動人事關系證明。如勞動(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工資支付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工作證、通行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A4紙)。
(四)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人事)仲裁時,應當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在工商登記註冊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經營場所等。);被申請人是勞動者(員工)的,提交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5)送達地址的確認。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其收到的仲裁文件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在回復時提交送達地址確認書。
(六)相關證據材料。雙方在提交證據時應當同時提交證據材料清單。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寫仲裁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