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委托律師打官司應註意哪些事項
(1)要審查資格 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壹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2)要了解機構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壹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3)要簽訂協議 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壹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壹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並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 (4)要授權明確 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不明確授權範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於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後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5)要慎重付款三、打官司請律師的好處是什麽
1、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寫訴狀、舉證、辯論,提供當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規幫助,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2、證據缺失時,專業的律師可以指導當事人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拿到對案件產生作用的證據。更為省心、省力。壹旦委托了律師,很多工作都可以交給律師去做,自己不需要為案件過於操心,無須因為案件影響自己的生活。 溫馨提示: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詳情有所差異,為了精準快速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向專業律師說明詳細情況,壹對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