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郴州中院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各類案件。無論是涉及個人權益的民事案件,還是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刑事案件,還是涉及行政機關行為的行政案件,郴州中院都將依法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裁決。
其次,郴州中院在審理過程中註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它遵循法律程序,確保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時也註重調解,努力通過調解解決矛盾,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此外,郴州中院還承擔著司法監督的責任。它依法監督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確保下級法院正確適用法律,維護司法公正。同時也積極接受上級法院的監督,不斷提高自身的審判水平和司法能力。
在信息時代,郴州中院還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信息化建設。通過官網、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等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司法信息,增強司法透明度。同時,還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審判效率和質量,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總而言之:
郴州中院作為地方法院,承擔著審理各類案件、保護當事人權益、監督下級法院審判工作、推進司法公開和信息化建設的職責。它依法行使司法權,確保法律的公正實施和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23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17條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包括縣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自治縣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區按地區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直轄市中級人民法院;省、自治區中級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8條規定: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