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在處理30萬元 訴訟 標的案件時,基本都是會收取5900元的費用。 (壹)根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 第十三條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即使看起來似乎很簡單的 欠款 糾紛,有 借條 或 欠條 ,往往也有不少麻煩要解決。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戶籍地、住址、聯系電話)不明問題、訴訟 管轄 問題、 訴訟時效 問題、條據(借條、欠條)意思模糊問題、借款人用筆名、曾用名或假名問題、民事欠款和刑事詐騙的介定問題、起訴借款人壹人還是起訴夫妻兩人問題、 財產保全 或 強制執行 提前評價問題。 以上問題絕大部分,當事方是無法自行解決和處理的。看起來非常“簡單”、“容易”的欠款糾紛尚且如此,法律關系更為復雜的其他法律糾紛會讓當事方更加無所適從。有壹些法律問題,律師之間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法官之間出現不同認定,法學家之間爭論得面紅耳赤,但往往不懂法的當事方都覺得很“理直氣壯”,這是為什麽呢?這是因為不懂法的當事方只看到法律事件的表面,只用常理來判斷是非曲直,法律專家卻無壹例外地利用法的條文和規則去解析和評斷孰是孰非,兩者的出發點和依據根本不同,因此得到的結論當然很難相同。 法律條文有粗有細,但再細的法律條文相對於每個“鮮活”具體的案例來說都是原則性的規定,是套用的公式,每個公式都有其適用的條件,但在這些“海量”法律條文之間,由於存在適用條件歸類困難、適用範圍重疊交叉不好界定、目的和行為的多面性、部門法之間存在眾多沖突、案件具體的數額和條文的原則規定的量化性較差、法律真空和空白較多,基於以上種種原因, 打官司 遠不象常人所想象的那麽容易,因此這些案件請專業的律師 代理 才是當事方明智的選擇。 律師在受理財產類的案件時,收取的費用除了要參考有關單位制定的費用收取標準外。對於壹些有著難度的官司,律師也有著自己行業的費用收取標準。並不是所有的律師 訴訟費用 都是按照同壹的價格來的,也要區分案件的性質等。
法律客觀:《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