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期,我國恢復律師制度時就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成功地創辦合肥市第三律師事務所(國有)和安徽陳有誌律師事務所。2005年被評為誠信律師,創辦的律師所被評為誠信律師事務所。20多年來辦理各類重大案件上千件,在省內外享有盛譽。參與撰寫並出版大學法律專業課本《中國經濟法概論》壹書,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多篇專業論文。1990年編制的《律師事務所十大管理制度》被司法部全文采用並向全國推薦;1991年被選派為中國法律代表團的代表出席第十四次世界法律大會,主要參於人權問題、國際貿易和國際知識產權專題的研討;1993年作為中國律師代表團成員出訪東南亞國家。多次參加國際法律專家交流活動。其業績被《中華名律師詞典》、《中華名人詞典》等大型詞典收錄。
2 陳有誌 1938年2月生,四川人。大專文化。1961年由中學教師辭職改行到四川漢源縣雙河公社醫院隨父(老中醫陳朝權)習醫。1962年入成都中醫學院旁聽;1964-1968年先後從師成都名醫譚朝文、楊樹勛及中國中醫研究院蒲輔周、高輝遠專家;1988年於長春中醫學院函授結業。1968-1978年行醫於四川漢源九襄豐後醫療站。1980-1985年先後在雅安醫藥公司門市和雅安大橋待青藥店做坐堂醫生,1985-1989年自開個體診所並教授殘疾兒子陳亞丹自學中醫成才。1990年始受聘南昌市醫學科學研究所平衡醫學研究顧問,1992-1994年受南昌醫科所指派到廣東省民政廳楊村社會福利院康復中心合作開展平衡醫療,治各種疑難慢性病,1995年至今在陳亞丹診所坐堂醫生。1999年5月赴加拿大溫哥華參加國際中醫藥學術研討會暨世界知名醫家頒獎大會。受聘加拿大傳統醫學理事兼國際醫事顧問。入編忡國科學人·專業人才庫》。《中國跨世紀專科名醫大典》、為《國際華倫醫藥雜誌》編委、中國民間中醫藥研究開發協會會員、四川雅安地區老科協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