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組成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盜竊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國家機關和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為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
民法通則
第壹百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第壹百零壹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
140.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公開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開醜化他人人格,通過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誹謗、中傷法人名譽,對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141.盜用、模仿他人姓名造成損害的,視為侵犯姓名權。
其他法律法規
侵權責任法
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民事權益的範圍包括隱私權。
根據我國國情和國外相關資料,以下行為可歸為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
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公之於眾。
6.調查、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
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
8.向公眾公布他人的婚外性生活。
9、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11.未經允許公開他人的秘密。
保護未成年人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或者查閱無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為了追查犯罪依法進行檢查的除外。
隱私不應該成為作弊學生的“保護罩”。
連日來,隨州二中多名學生和家長向本報反映,該校教學樓旁的大屏幕上滾動播放部分學生考試作弊的視頻,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侵犯了他們的隱私。(4月19荊楚。com)
說到處理欺詐學生,我們來看看世界知名大學哈佛大學的做法。該校125學生涉嫌上學期期末考試作弊。哈佛大學經過半年的調查取證,宣布60名在考試中作弊的學生休學,其余65名涉嫌作弊的學生壹半被拘留觀察,另壹半被赦免。而且哈佛懲罰作弊如此嚴重的學生也不是絕無僅有。美國斯坦福大學制定了“榮譽行為準則”,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考試中給予或獲得幫助,不得在作業、提交的報告或任何老師的評分工作中接受任何未經授權的幫助”。首次違反守則的學生將面臨停學四分之壹學年和40小時社區服務的處罰;對於不可挽回的行為,學校會給予開除的處分。在美國,約有65,438+000所學校制定了“榮譽行為準則”。
雖然這些都是來自大學的規定,但也說明了美國學校對造假的處理是很嚴格的。或許,歐美等高校取得豐碩成果,也可能是基於這些嚴格的管理。然而,另壹方面,我們的教育,無論是大學還是中學,似乎都只強調對學生錯誤的“寬容”。不久前,山東大學勒令部分“打醬油”學生退學,甚至引發壹片罵聲。至於中小學校園,懲罰學生成了學校和老師不敢涉足的雷區。在這樣的層層呵護下,我們的學生往往不會朝著我們理想的方向前進。
中國的古訓強調,要成為壹個男人,首先必須是壹個成年人。那麽,考試作弊應該是成年人和人才的必備條件。然而,這種理論上的強調是沒有約束力的。而如果在校園裏公開,就已經侵犯了隱私權。那麽,面對作弊的同學,我們可能只有私下偷偷提醒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把隱私權當成學生造假的保護罩。
當然,為了不讓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也可以借鑒壹些科學民主的做法。斯坦福大學在執行《榮譽行為準則》時強調,這些懲罰必須由包括4名學生、1名教師和1名行政人員在內的6人陪審團審理。今天,珠海的壹所中學也開始嘗試紀律處分的仲裁和申訴制度。《廣州日報》報道,珠海南水中學從本周開始實施學生違紀行為仲裁和申訴制度。學生違紀該不該罰,怎麽罰,不再是學校領導和老師說了算,而是學生說了算。
這樣的措施可能不是100%完美的,但有壹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壹味的容忍犯錯的學生是沒有意義的。學生的隱私權確實需要我們的尊重和保護,但是學生的欺詐行為也需要我們的管理和懲罰。
司法解釋
是否構成侵犯名譽權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名譽受到損害、行為人的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等事實認定。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視為侵犯他人名譽。未經他人同意,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發表他人隱私材料或者公開他人隱私,造成他人名譽損害的,以侵犯他人名譽權論處。
因撰寫、發表批評性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由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不存在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不應認定為侵犯他人名譽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雖然基本屬實,但存在侮辱他人人格、侵害他人名譽的內容,應當認定為侵犯他人隱私。文章基本內容不真實,損害他人名譽的,應當認定為侵犯他人名譽權。
保護措施
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侵擾他人私生活、泄露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監視、刺探他人私生活、通過私讀日記、私拆信件等方式刺探他人秘密,都是侵犯隱私的行為。當然,為了公眾的利益,執法部門依法調查並公開當事人的相關信息,並不屬於侵權行為。
要尊重別人的隱私,就要樹立隱私意識。明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擺脫我國傳統文化中提倡人格依附的“父為子,夫為妻”的舊觀念;不幹涉別人的私人空間,不搬弄是非,不揭露人的缺點,不擾亂人的安寧;不熱衷於因為好奇而打聽別人的私事,傳播別人的秘密。我們應該糾正壹些不尊重他人隱私的壞習慣。
尊重他人隱私,需要強化責任感和榮譽感。個人隱私權包含了兩個最忠實的守護者——責任和榮譽。親戚朋友之間經常會分享壹些個人秘密,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的。在這壹點上,我們要承擔起這個隱私的責任和公信力,既能保護自己的隱私,也能保護和尊重他人的隱私。人們應該尊重彼此的隱私。保護公民的隱私權是道德的呼喚,有助於建立良好的社會道德。
爭議事件
雙重標準
2014以來,從到李,再到、,明星們屢屢被曝出嫖娼、賭博、吸毒的醜聞。但梳理後發現,這些明星在電視新聞上的“待遇”千差萬別,有的臉打馬賽克,有的完全暴露;有的字幕換成“某某”,有的直接用真名。但在警方公布的關於這些涉案人員的視頻中,全部都是馬賽克。
不用馬賽克字幕,用真名。
2013年8月25日的新聞聯播中,薛蠻子講述嫖娼過程時,臉上沒有打馬賽克,字幕為“犯罪嫌疑人薛必群(網名薛蠻子)”。
2014年7月9日,央視報道郭美美案件時,郭美美的臉沒有打馬賽克,嫌疑人郭美美有字幕。其他電視新聞節目在播放高虎、張默等涉毒事件時也使用實名,不存在馬賽克處理。
沒有實名的馬賽克字幕
2014年6月4日,在央視新聞頻道講述吸毒故事時,臉部被打了馬賽克,字幕顯示“張主任”,沒有嫌疑人字樣。
2014年6月24日,央視新聞頻道報道了蔡深寧吸毒過程。財神寧眼睛打了馬賽克,字幕顯示“陳某某(筆名財神寧)”,但沒有嫌疑。但是央視其他節目播出這個故事的時候,蔡深寧的臉並沒有馬賽克。
8月14,17,柯震東吸毒被控制後,在央視新聞頻道的新聞中,出現了柯震東痛哭懺悔的視頻畫面。在照片中,柯震東的眼睛是馬賽克,說明文字顯示“嫌疑人柯震東”。
行業觀點
新聞欄目不應該有雙重標準。
央視第壹法制欄目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內部也討論過這個問題,覺得新聞欄目操作上存在壹些雙重標準,容易引起公眾懷疑。壹般情況下,法治節目中都會有視頻圖像,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警方線人、警務人員都會被打馬賽克。同時,鑲嵌要嚴格按照“看不出五官”的要求執行。如果被采訪者有要求,聲音需要特殊處理。
律師是否說“打馬”沒有規定,但盡量不要露面。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表示,對於涉案人的臉部是否應該馬賽克,並沒有具體的標準,但他認為馬賽克標準不壹是非常不可取的。
之前我國的法律沒有詳細的規定,但是根據刑法關於未經判決不得認定任何人有罪的規定,法律意義上應當保護涉案人員的尊嚴和權利。公眾人物在壹定程度上比普通人享有更少的隱私,但不代表他們沒有。為避免先入為主,影響司法公正或社會輿論,應打上馬賽克或盡量不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