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口退稅是怎麽騙取的?
1、道具物流循環騙稅
以真貨為道具,循環進出口騙稅被騙稅分子認為是高效、隱蔽、易逃避打擊的有效方式。由於其為真貨出口,可以通過任何出口平臺實施操作。
2、虛假出口數據騙稅
如果直接能夠獲取虛假出口額對於騙稅來說是最簡潔有效的手段。騙稅分子違反海關法律、法規,通過騙稅“殼”,采取偽報、虛報貨物品名、貨物稅則號(高報退稅率)、高報出口價格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炮制虛假出口數據,甚至簡單粗暴地虛報數量闖關,如果被海關發現,以錯誤申報為由接受行政處罰,之後故伎重演。
(1)真貨出口高報價格。對出口貨物銷售價格的監管歷來是壹個難點,主要原因在於出口貨物品種多、品質差異大、銷售區域廣,無論海關、稅務還是外匯局,難以對其進行及時有效監管,形成監管漏洞。
(2)無貨出口虛假拼箱。鑒於監管力量的限制、查驗通關效率的要求,海關無法實現每單必查的查驗制度。於是,騙稅分子以A、B、C等多個出口企業名義將同壹批貨物多頭報關,偽報成拼箱業務。海關在非特殊情形下壹般采用隨機抽檢辦法,而拼箱企業同時抽檢是小概率事件。
(3)篡改數據屬性配貨。為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我國對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單壹窗口”等貿易方式中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免征不退政策。同時,部分出口貨物實行不退稅政策,外商直接采購的部分貿易成交模式不辦理退稅,諸多經營者選擇委托方式出口,報關行、貨代匯集大量出口數據。
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騙取出口退稅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采取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需要符合以下四個犯罪構成要件:
(壹)主體要件
按照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騙取出口退稅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既包括企事業單位,又包括自然人。其中企事業單位是指具有出口退稅權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是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客體要件
騙取出口退稅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稅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稅款的財產所有權。
(三)主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稅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並不構成本罪。實踐中,企業時常會因為疏忽大意等非直接故意而造成計算錯誤,導致多申請退稅款,這種情況不能認定行為人構成本罪,由稅務機關責令企業退還已退稅款等稅務處理即可。
(四)客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且數額較大。
虛假變造騙稅出口額、掛賬虛構外匯資金流、虛開騙抵虛構發票流是騙取出口退稅的主要方式。行為人故意違反稅法規定,采用假報出口的手段,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稅款,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犯該罪的主體屬於壹般主體,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該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稅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稅款的財產所有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201條逃稅罪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