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關網站透露,姚策母親杜欣芝近日病重住院。這真的讓想要審判結果的人有點心寒,甚至有網友焦慮。這是否會使徐岷提到起訴被拖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規定,被告人因患病需要書面告知,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延期開庭。
這可能是杜心之的“拖延戰術”,因為時間越長,對杜心之越有利,她可以做好充分的準備。
這也會讓徐岷和她的刑事辯護律師們顯得束手無策。因為杜新誌住院,申請延期審理是合理的。
至於延期什麽時候不能成立,要看杜新誌什麽時候修,2- 3年都有可能。只要醫院門診部能給她壹個不適合出庭的確認,絕對可以不開庭。
誰也沒想到,杜新誌會來這壹招。她的街坊聽說她住院很奇怪,說前壹天看到杜新誌在銷售市場買牛仔褲。
所以,到底是“真病還是預防措施”,只有杜新誌自己把握。總的來說,無所不能的杜心之,沒有什麽是她做不到的。
法院可以缺席審判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的要求,以法院傳票方式口頭傳喚被告。為什麽書面告知他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離庭,可以缺席審判?
所以法院可以缺席審判,是有標準的。肯定是被告書面不出席庭審,或者是理想化的缺席審判。
本案中,除杜新誌外,郭錫寬也是被告。如果杜新誌不申請延期,郭錫寬可以參加。
但是根據大家對這個家庭的了解,絕對不會選擇這種方式,因為延期對他們最有利。
對於網友關心的是否有追訴時效的問題,我們來看看我國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維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杜新誌病了三年,徐岷訴淮河醫院案肯定是逾期了。
屆時,很可能會強制要求徐岷和刑事辯護律師先對淮河醫院進行開庭審理,然後再審理杜新誌和郭錫寬的案件。
這將使徐岷進退兩難。因為兩個案子聯系緊密,如果把訴淮河醫院的案子調過來,問題又回到了起點。法院會不會對徐岷和杜新誌的案子不予賠償,這完全是個問題。
說到追訴的有效期限,自然徐岷和刑事辯護律師也可以申請有效延長。法院批準的概率很大,但除此之外,也增強了很多延伸因素。
壹方面急著想搞清楚具體情況,壹方面又無力打官司,簡直夠慘的。
我不得不同意,杜新誌和郭錫寬壹定是大神,徐岷和兩個厲害的刑事辯護律師未必能“搞定”他們。
徐岷和她的刑事辯護律師應該為這次“行動”做好充分準備
事實上,除了能夠調查杜新誌住院壹事是否屬實,徐岷和刑事辯護律師暫時沒有其他更強的方法。
如果杜新誌真的病重住院,申請延期審理,徐岷只能等待,等待杜新誌住院,或者等待杜新誌的生命結束。
徐岷和邢石的辯護律師不太可能為了更好地從淮河醫院獲得賠償而提前開庭。因為他們的最終目的不是錢,只是期望和杜新誌、郭錫寬打官司,搞清楚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