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4月21日10時,被告人徐婷來到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取款。結果取出1,000元後,他驚訝地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賬戶上只扣了1元。狂喜之下,徐婷連續取款5.4萬元。那天晚上,徐婷回到住處,把這件事告訴了她的同伴郭鞍山。兩人馬上又去取錢,然後重復操作多次。經警方調查,徐婷先後取款171,共計17.5萬元;郭鞍山退出654.38+0.8萬元。後來,他們每個人都帶著偷來的錢潛逃了。同年165438+10月7日,郭鞍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全額退贓,金額18000元。天河區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構成盜竊罪,但考慮到其投案自首,主動退還贓物,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並處罰金1000元。潛逃壹年的徐婷因投資失敗揮霍175000元,今年5月在陜西寶雞火車站被警方抓獲。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婷及其同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此,徐婷的辯護律師表示反對。他說自動取款機的錯誤是銀行的錯。另外銀行有足夠的時間追回這筆錢,但是因為周末錯過了。因此,這654.38+075萬元可以認定為“忘事”,徐婷的離職行為僅構成侵占罪。請從不同角度談談妳對此案的看法。
案例二:“熊貓燒香”電腦癱瘓
2007年6月5438+10月中旬,湖北仙桃某行政單位辦公電腦中毒癱瘓,請網監民警幫忙維修。網監民警壹修,電腦立馬出現中毒癥狀,原來的病毒殺不死。事情還沒定下來,江漢熱線信息中心就向公安局反映,中心服務器大面積感染病毒,技術人員無法修復,中心工作被迫全面停止。網監民警發現,感染癥狀與之前的辦公室電腦中毒癥狀幾乎相同,電腦屏幕上出現了壹只插著三根香的熊貓。此時這種病毒已經遍布全國,人們形象地稱之為“熊貓燒香”病毒。65438+10月24日,仙桃市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2007年2月,“熊貓燒香”病毒案終於告破,病毒制作者李俊被逮捕。這也是國內首例制造計算機病毒的大案。國內很多殺毒公司和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都沒能破解“熊貓燒香”,但在看守所裏,他只用了5個小時就完成了“熊貓燒香”的查殺軟件。“熊貓燒香”病毒的設計者李俊被湖北仙桃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同案犯王樂妍、張順和雷蕾分別被判處兩年半、兩年和壹年。2006年底至2007年初,“熊貓燒香”短時間內通過互聯網傳遍全國,數百萬臺電腦中毒。
案例三:感人的謊言
在長春有壹個叫心悅的小女孩。她只有八歲。她得了腦瘤,雙目失明。父親看著被疾病折磨的孩子。父親傷心欲絕,女兒覺得自己的日子不多了。我女兒希望去天安門廣場觀看升旗儀式。雖然看不到,但她想聽聽“升旗”儀式的現場。醫生告訴傷心的父親,如果去北京,怕孩子承受不了顛簸。晚報壹個叫陶斌的記者采訪了這家人後了解到了孩子的意願。他在報紙上寫了壹篇文章,呼籲全社會幫助孩子們實現他們去天安門看升國旗的願望。孩子的願望成了長春人的共同願望。為了孩子們的健康,長春人民采取行動,在長春建起了“天安門”升旗儀式,實現了小心悅的願望。許多人來為小心悅送行。等她上車去“北京”,孩子說要穿上校服。她喜歡像天空壹樣藍的校服,不忍心每天穿著它去上學。車在城市外環拖著她慢慢走了400公裏,120的車跟著她走了400公裏。陪她的人也在車上走了400公裏,生怕說漏了嘴。經與記者聯系,擬在長春學院舉行。到了學校附近,我又換了壹輛車,這讓小心悅以為她上了“京”的車。全國各地的人都在詢問去北京各個地方的路。小心悅覺得很喜歡,蒼白的臉上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當我們到達公立學院的操場時,兩千名衣冠楚楚的師生站成壹排。當穿著校服的學校的國旗邁著雄赳赳的步伐走來,當國旗在國歌聲中升起,小心悅微笑著向國旗鞠躬。在場的2000多人感動,在場的2000多人落淚。這是成千上萬的人用謊言編織,用愛劃傷的生動畫面,如此悲壯,如此聖潔。小對人的微笑,小對國旗的敬禮,在人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喚醒了良知,震撼了世界,感動了天空。成千上萬的人撒謊,為了壹個孩子的願望。這種善意的謊言感動了我們。我們的社會需要善意的謊言,就像愛的陽光在人與人之間傳播。是否與法制觀念相沖突?
案例四:好心司機勸人讓座被打。
2007年6月65438+10月65438+3月下午6點40分左右,他開車經過東浦路口時,搭載了壹名懷孕七八個月左右的孕婦。為了保證孕婦的安全,張師傅按下了指示鈴,提醒乘客讓座。但是鈴響後,車廂裏沒有人起來。不得已,他轉身建議前排的壹個小夥子給孕婦讓座,但小夥子沒有理會。"我讓他給那個孕婦讓座,但他狠狠地瞪了我壹眼。"見自己熱臉被貼了個冷屁股,張師傅只好繼續開車,上車的孕婦也壹路站到了停靠點蔡塘。讓張師傅沒想到的是,這件事並沒有結束。公交車行至嶺兜村站時,壹個拳頭趁他不備砸向他的臉,正是剛才那個不想讓座的小夥子。壹拳過後,小夥子下了車,但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站在車門入口處,好像在聽著什麽。“我只是勸妳讓座,但這沒什麽。妳太狂妄了。”張師傅深感委屈,把自己的委屈告訴了年輕人。這句話又惹惱了男青年,又是壹拳打在了張師傅身上。張師傅說,小夥子壹邊打,壹邊罵:“妳再亂動,我就捅死妳。妳的車牌號我都背過了,小心點。”就這樣,過了大概半分鐘,小夥子就不打了,下車轉身走了。被打後,張師傅眼睛腫了,嘴巴破了,手上被劃了多道血痕。由於車上的乘客都趕回家,他不得不繼續開車。當乘客被送到候機樓後,他開車回到停車場的公司保衛科,報了案。
案例五:當代大學生的責任與良知
★2005年,西部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報名人數超過5萬人。據共青團中央統計,2003年西部誌願者中約有10%的人選擇留在西部。
★中國農業大學三十四名學生自發組織起來,編寫了壹套農民科普讀物。
★據老齡問題研究中心調查,我國成年人中約有30%的人基本由父母贍養。那些本該獨立很久卻仍然因為各種原因“吃掉”父母的人,被稱為“老人隔壁”。其中大學畢業生占20%。
★“因為別人幫助過我,所以我壹定會幫助別人”“別人給我壹口飯,我還別人壹碗肉!”這是誌願者徐本禹在日記中寫的。
★“任何人做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我現在壹個月才三四千元,沒有能力幫他。”這是壹位曾經接受過叢飛資助的大學生在接受采訪時說的話。深圳文藝工作者叢飛多年來資助170多名貧困兒童讀書,捐款300多萬元。他重病住院後,連醫藥費都負擔不起。然而,壹些接受者不僅沒有報告他們的感謝,還質疑他以前的做法。大學生朋友:看到這個妳有什麽想法?
案例六:公益活動被質疑真實目的:大學生誌願服務的尷尬。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近日,中國地質大學的壹群青年誌願者走進武漢郵電學院社區,舉辦公益活動。居民們不停地詢問他們的“真實目的”,這讓大學生們深有感觸。此次活動,誌願者上門服務的初衷是響應團委和學校對青年誌願者“走進社區”的號召,為豐富社區居民的文化生活,舉辦大學生繪畫、書法、攝影等藝術作品展覽。這種“學雷鋒”精神遭到了居民的質疑。事實上,在大學生誌願服務中,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這就給我們留下了壹個難題:為什麽很多大學生誌願服務活動屢屢遭遇“質疑”和“鄙視”的尷尬?
案例七:丈夫拒絕手術簽字,妻子難產死亡。
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21日,壹名孕婦因難產生命垂危,被丈夫送到醫院。面對身無分文的孕婦,醫院決定免費收治。醫院根據產婦的情況,告知丈夫需要剖腹產,但丈夫拒絕在醫院的剖腹產單上簽字。在三個小時的僵持中,該男子壹直無視多名醫生的苦口婆心。醫院院長親自到場,110支隊的民警也來到了醫院。為了讓男方在同意書上簽字,甚至醫院裏很多病人和家屬都出來勸他。壹位住院患者當場表示:如果男方簽字,馬上捐壹萬元。然而,所有的勸說都沒有效果。醫院幾十個醫生護士決定擅自動手術,於是向上級匯報情況。上級回復說,因為家屬沒有簽字,不宜剖腹產,按照順產的常規搶救。根據上級指示,醫院隨後按照自然分娩對孕婦進行搶救。經過三個小時的搶救(19: 20),醫生宣布孕婦無效死亡。
案例八:校園戀人是校園裏的壹道風景。
日前,由廣東省性學會主編的《2007廣東省性科學報告》正式出版。根據該省社會科學院的孫蕾和郭先超在報告中發表的論文“關於大學生同居現象”,60%已經同居的大學生對同居表示後悔。
記者調查發現,在廣州高校,大學生同居現象高達10%。“生活費來源不足、學業影響、未婚同居是大學生後悔的主要原因”等因素
報道中“關於大學生同居現象”壹文稱,根據媒體對上海、廣州、北京等50多所高校4109名男女大學生的抽樣調查,31.3%反對同居,19.8%完全贊同,48.9%的同學屬於中立派。但對全國24個省市2000名本科生和專科生的問卷和討論調查顯示,28.4%的人贊成大學生同居,57.6%的人放任自流,明確反對的只有13.5%。基於此,研究者認為,目前大學生對未婚同居持較為寬容的態度,近三分之二的人能夠接受。概念上可以接受,但是具體行為呢?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潘綏銘的壹項實證調查顯示,只有5%的本科生住在壹起。對Xi五所大學800名大學生的抽樣調查顯示,7.02%的學生住在壹起。
大部分同居大學生後悔了。
雖然大部分大學生都接受婚前同居,但是同居的大學生大部分都會後悔。省社科院的孫蕾和郭先超在報告中指出,60%的大學生後悔同居。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在15受訪者中,有10人認同“同居後悔”。其中大部分是女生,大部分男生表示“慎重考慮後同居”不會後悔。
超過50%的學生只把同居當成暫時的。
調查顯示,由於未來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23.4%的大學生同居者表示不會與現在的同居伴侶結婚,55.1%的人表示“不確定”。“這種不確定的心態反映出大多數大學生更現實,他們只是把目前的同居關系視為暫時的。”
案例九:崔英傑因三輪車被沒收,持刀殺害城管人員。
2006年6月5438+2月65438+2月,無照商販崔英傑殺害北京市海澱城管大隊海澱分局副支隊長李誌強壹案,在北京市第壹中級法院公開審理。8月0日下午117左右,河北穆平籍農民工崔英傑在路邊賣香腸時,被海澱區城管大隊發現。崔的新三輪車被當場沒收。當城管人員準備離開時,已經離開的崔英傑拿著壹把切香腸的刀沖了出來,將刀刺向李誌強的脖子後逃跑。壹小時後,李誌強因搶救無效死亡。崔英傑逃跑了11小時,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獲。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英傑無視國法,以暴力手段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持刀行兇,致人死亡;其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出具的起訴意見中,崔英傑被控故意傷害罪。
北京市壹派律師事務所林夏律師、北京市壹通律師事務所李勁松律師免費為崔英傑出庭辯護。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英傑犯故意殺人罪,認定事實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崔英傑只是故意傷害了被害人李誌強,而不是故意殺死他。
辯護人同時認為,崔英傑進行了妨礙,但妨礙的不是公務,因為崔英傑是無證經營,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即使工商部門將其行政處罰權移交給城管,那麽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查處無照經營時,也應當履行出示證件、出具行政處罰告知書、扣押物品清單等法定程序。然而,根據法院調查,城管人員在沒收崔英傑的三輪車時並未履行上述法律程序。公訴人當庭出示的壹份視聽資料顯示,城管人員沒收的車時,崔壹直在懇求不要沒收他的車,並壹度單腿跪下。
據了解,23歲的河北阜平縣退伍軍人崔英傑於2003年底退伍回到家鄉。據他所在部隊的領導和戰友說,崔英傑在服役期間表現很好,獲得了優秀士兵的榮譽,沒有發現暴力傾向。2004年初,崔到北京打工,在幾家KTV做保安。事件發生前,他已經幾個月沒有領到工資了。於是他買了壹輛三輪車,在街上賣香腸。案發前幾天,崔英傑被沒收了壹輛三輪車,他花了380元買了那輛新車。